关于同意接收秦碧春同学转学申请的公示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字﹝2017﹞9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教务处对秦碧春提供的原学校录取底册、本人病历材料、个人申请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经河套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同意秦碧春同学转入我院学习的申请。转学学生具体信息如下:
秦碧春,女,2001年10月15日出生,系集宁师范学院2020级环境设计专业本科学生。该生因身体原因,经本人申请,集宁师范学院已审核同意秦碧春转学到我院2020级美术学专业学习,并提供了相关转学备案材料。
该生2020年高考科类为汉授美术,录取方式为艺术类专业(统考),总分350分,美术统考成绩220分,高于我院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汉授美术-艺术类专业(统考)最低录取总分330分,美术统考成绩204分。拟同意转入我院2020级美术学专业。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1年6月8日至6月11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并署真实姓名到教务处反映,联系方式:0478-8416143(李老师)。
河套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