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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教学过程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8日 11:07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河套学院教学过程考核实施方案

院教字〔2024〕56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认真落实学本科教育教学评价改革要求,切实强化教学过程管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树立“以学生为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OBE理念,加强学习过程管理,强化考试管理,严格过程考核,健全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的多元化学业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推进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有机结合的课程考核方法改革促进全过程育人,特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学规律,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创新考核方式,科学设计课程考核环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课程考核应当以课程目标为导向,坚持学术诚信与品格塑造相结合、知识考核与能力考核相结合、过程性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以考辅教、以考促学,鼓励教师探索新型考核模式引导学生自主性学习、探索性学习、实践性学习。

课程考核要求

课程考核包括过程性考核和结果性考核。除全校性选修课以外,所有理论课程原则上应当包括这两种考核方式。课程成绩一般由过程性考核成绩(平时成绩)和结果性考核成绩(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考试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占总成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不超过80%。考查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占总成绩比例可根据教学大纲及课程实际灵活设置。教师须用《河套学院课程平时成绩计分表》见附件1记录学生学习过程考核成绩。

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综合评定,采用百分制计算时即为:

总评成绩=[平时成绩×A1 +期末成绩×A2]

其中A1为平时成绩在总评成绩中所占的百分比,A2为期末成绩在总评成绩中所占的百分比。

考试课程的结果性考核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一般采用笔试,鼓励采用开放性答案试题。任课教师亦可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实际情况灵活采用口试、机试或其他适当方式。如果考核方式与教学大纲不符,须进行考试形式异动申请,经基层教学组织审核,分管教学副主任审批后方可执行。

考查课程的结果性考核应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可采用笔试或综合设计、论文、调研报告等形式。任课教师也可以结合课程性质和内容特点采用全过程性考核。

过程性考核形式

过程考核注重课堂教学过程每一环节的考核与评价,可根据课程实际情况选择采用以下形式:

(一)学生出勤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评价。鼓励教师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课堂考勤,以提高课堂考勤的效率,便于后期的数据积累、分析和展示。

(二)平时作业:平时作业包括书面作业和非书面作业。一般包括课前预习、课后习题、课程论文、文献综述、延伸阅读、课后实验、课外调查、课程设计、与课程有关的科研训练或创新创业活动、课堂讨论(演示)的准备活动等。任课教师应科学合理设计作业,作业应能够进行考核评价,可监督回溯,每次作业应明确考察的知识点、内容所对应的教学目标、要求、评分标准、作业成绩在平时成绩中所占的比例(即设置的权重系数)、上交时间等。

(三)阶段性测验:包括期中考试、单元测验或随堂测验等。

(四)调研报告、小设计等:根据课程教学安排而专门设计的综合性大作业。由于课程性质的不同,综合性大作业可以采取课外阅读、读书笔记、综述、设计、专题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专题调研报告、问卷调查、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

(五)学习笔记:评价学生对重点、难点的总结、归纳和提炼能力。可以是学生日常对课程讲授内容进行的记录和整理笔记(例如思维导图)任课教师对学生的笔记进行批阅。

(六)课堂表现:组织学生对课程的重点、难点或部分专题内容通过课堂讨论或进行课堂提问等形式开展师生互动、生生互动,教师可根据学生的表现情况评定成绩。

(七)分组任务:将学生组成若干个学习小组,由教师设定学习任务,小组成员通过互助合作来完成学习任务,最终由教师对每个学习小组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总成绩评定。各小组再根据成员贡献大小自行评定每位成员的成绩。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师根据课程目标在完成某项教学任务后,设计综合性实验,学生利用现有实验室条件进行试验研究或实验项目验证,撰写实验报告。通过综合性、设计性实验考核项目,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九)实践技能测验为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制定实践技能操作和考核标准,测验学生实践技能掌握情况。

)教学实践活动:结合教学内容组织学生开展课内外实践活动,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教师可根据学生在活动中的综合表现、知识掌握情况、知识运用程度及动手能力等进行成绩评定。

一)其他形式: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设计其他行之有效的过程性考核内容和考核形式实践课程(独立设置的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考核由任课教师和院系课程建设指导委员会确定

过程性考核要求

(一)过程性考核方式要聚焦育人实效,体现思想引领和价值塑造,体现专业知识与思政内容的有机融合,达到润物细无声效果。

(二)考核方式要在课程教学大纲中明确说明,过程性考核要体现教学内容对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的培养,评价依据要有详实、可追溯的记录。

(三)每门课程原则上采取不少于种考核形式作为过程性考核依据(不含学生出勤),学生考勤所占比例最高不超过过程性考核总成绩10%,师范类认证相关专业按照认证要求,综合设计过程考核内容。

(四)同步开设的相同课程,应由课程团队或相关教师共同研究课程考核内容、考核形式和评分细则。

(五)以作业作为考核形式的课程,教师对作业选题需精心设计,并及时对学生的作业进行批改与反馈,不得简单将学生是否交作业作为评分依据。

(六)采取专题学术论文形式考核的课程,原则上应进行文字查重,确保学术诚信要求。

(七)采取在线学习考核形式的课程,应根据课程平台提供的学习数据,对学生学习成效进行合理评价,不能简单把学生访问次数或者观看视频时长作为评分标准。

(八)过程性考核成绩要根据教学进程及时对学生进行公布、公示,帮助学生进行学习反思。

结果性考核

(一)同一课程同一大纲同一学期讲授的同一课程授课的多个教学班级必须统考(专升本学生可以根据学生实际单独考核),即采用相同的考核方式、考核标准和考核时间,如为笔试原则上同课同卷、教考分离、集体流水阅卷。

(二)命题应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课程教学要求和目标,覆盖课程的主要知识点,考查学生对课程的基本概念、基本运算、基础理论、基础知识的掌握以及综合应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应注重对学生创新思维和能力的启发和引导。不得在命题中出现违背国家政治和法律要求、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命题应题型多样、题量恰当、结构合理、难度适中,具有良好的区分度和信度。鼓励在组制试卷时,选用一定比例的“非标准答案”的考试题目。命题应语言表述简明准确,符号图表符合规范。要最大限度地降低同一门课程历次考题的重复率,试题内容与近三年同一课程试题的总重复率应控制在15%以

六、课程考核要求

(一)课程的考核方式、考核标准和成绩评定办法,一般应在课程开第一周向选课学生公布。任课教师应做好过程考核记录及资料归档,确保过程考核成绩评定依据充分、真实有效。

(二)所有课程应在课程结束后应进行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持续改进。课程目标达成度是指教师根据教学内容设计,指导学生学习与课程目标相对应的课程内容,在教学实施中所能达到的既定课程目标的程度。课程目标达成度分析是通过对学生的考核结果进行分析,了解学生对课程知识点的掌握情况以及各项能力是否达到教学目标,教师根据分析结果开展持续改进。

、其他

本实施方案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原《河套学院教学过程考核实施方案》(河院发〔2017〕16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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