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语言文字相关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规定,接受自治区汉语委业务指导。
二、建立健全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
三、制定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和测试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学院师生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领取和发放工作。
四、组织和选送普通话测试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
五、做好普通话培训测试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六、认真开展每年一届的“推普宣传周”活动。
七、完成教育厅汉语委和学院下达的其它相关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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