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大教字 [2005]36 号
教学研究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认识教学现象,揭示教学规律的创造性活动。教学研究是教学改革的基础。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教学改革工作的深入进行,调动广大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的积极性,使我校教学改革工作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促使广大教师培育出高水平、高质量的教学成果,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项目
1. 教学成果:省部级及其以上的教学成果奖;
2. 教学研究课题:省部级及其以上的教学研究课题;
3. 教材(含音像教材):公开出版发行的教材;
4. 课件:设计、制作且投入使用的教学课件。
二、奖励对象
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取得以上项目的成果,均可申请教学研究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奖励:
1. 教学成果、课题、教材、课件的归属权、署名排序有争议的;
2. 教学成果、研究课题奖的申请人不是课题、成果主持人的;
3. 教材、课件奖的申请人不是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
4. 未经学校批准投入的教材、课件。
三、奖励标准
1. 各项奖励以项目为单位计算;
2. 各项成果分为两个类型进行奖励,应用到我校教学中的成果为 A 类,应用到其它教育部门的为 B 类;
3. 教材、课件需经评审后按确定的等级计算奖励标准;
4. 具体标准
( 1 )教学成果
A 类项目奖励标准:
国家级:特等奖 10000 元 / 项;
一等奖 7000 元 / 项;
二等奖 5000 元 / 项;
省部级:特等奖 4000 元 / 项;
一等奖: 2000 元 / 项;
二等奖: 1000 元 / 项;
B 类项目的奖励标准较 A 类项目标准减少 1/3 计算。
( 2 )教学研究课题
A 类项目奖励标准:
国家级: 5000 元 / 项;
省部级: 3000 元 / 项;
B 类项目的奖励标准较 A 类项目标准减少 1/3 计算。
( 3 )教材(含音像教材)、课件
A 类教材奖励标准: 2000 元— 1000 元 / 部;
B 类教材奖励标准: 1000 元— 500 元 / 部。
四、奖励程序
1. 申请人填写《河套大学教学研究奖励申请表》,并附有关材料,报请所在单位核实;
2. 教材(含音像教材)、课件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3. 学校教学委员会对各项申请成果进行审定,并报请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4. 教务处负责奖励的具体工作。
五、其它
1. 教学研究论文并入科研论文进行奖励;
2. 奖励经费从学校预算安排的事业费中支付;
3. 凡在评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除要求退还全部奖金外,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责任,取消申请人两年的申请资格;
4.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河套大学教务处
二 00 五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