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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大学教研室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2006年10月发布)

河大教字 [2004]19 号

    教研室是按照学科、专业或者课程置的教学和科研的的基层组织。教研室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对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开展科学研究、建设教师队伍有着重要的作用,并直接关系到学科和专业的发展。为加强教研室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基本任务

    第一条 教研室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其它环节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和组织学术活动;组织师资的培训提高,分配教师的工作任务 ;不断提升教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相关专业实验室的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第二章 教研室的组织

    第二条 教研室一般按照学科、专业或课程性质设置。由各院(部)系报送教务处审定后报请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各教研室由各(部)系领导。

    第三条 教研室至少 5 名以上教师组成。全校每位任课教师、兼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都要编入相应的教研室,参加教研活动。

    第四条 教研室主任的主要职责是:

    1 、制定学年度(或学期)教研室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教研室工作和教研活动, 安排本室教师的教学和师资培训工作以及院(部)系党政安排的其它工作。

    2 、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含实验建设规划),拟定教学大纲、选编教材、开展教学研究等教学工作和学术活动。

    3 、负责检查教师的备课、讲课、实验辅导、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 ;审核考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抽查考卷、学生作业,掌握教师评分和学生学习情况。

    4 、组织教师听课、教学观摩及教学经验交流等活动。组织对本室成员进行政治思想和业务的考核。

    第三章 教学工作

    第六条 教学工作是教研室的中心工作。教研室要处理好教学和教师进修提高的关系,充分保证教学第一线的力量,安排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主讲任务,注重引导教师敬业爱岗,作好教书育人工作,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七条 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负责编写和审定课程教学大纲和实验大纲;组织力量选定教材、教学参考资料,组织教师作好课程档案建设。

    第八条 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合理安排好课程的讲授、实验、作业、课堂讨论、自习、考试等各个教学环节。承担学生实习(社会实践)、实验任务。组织有关教学人员检查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

    第九条 抓好课堂教学工作,保证课堂教学质量。通过定期组织公开课、观摩教学、相互听课、教学评价、学生反馈、评阅教案,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十条 编制和审定考试题目及评分标准,指导和督促考试、考查、阅卷及评分工作、开展考试科学化的研究。

    第十一条 负责组织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在教研与教改工作中,要重视教学方法的改革和教学内容的更新,鼓励教师在各个环节上大胆探索、改革和创新,注重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

    第十二条 搞好专业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

    第四章 教研工作

    第十三条 教研室要注意加强教育科学的研究,鼓励教师总结教学经验,结合教学与实验的实践,写出较高水平的教学研究论文。

    第十四条 坚持科研为教学服务和为社会服务的方针,促进教师更新知识。

    第五章 师资培养工作

    第十五条 教研室要根据本室工作需要和不同层次教师的情况,分别对教师提高提出具体业务提高的要求。

    第十六条 教研室要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总结其教学研究的经验和成果,供中、青年教师学习和借鉴 ;使每一位中青年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尽快成长。

    第六章 教研室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 会议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二次教学研究活动,有计划的开展教学内容与方法的改革、教书育人实践与经验的总结。

    第十八条 教研室可组织教师开展备课活动。通过集体备课明确本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 任务和作用,研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第十九 条 教学检查制度:开学前,教研室主任要按照教学工作规范,检查开课准备工作情况,认真安排好本教研室教学活动;期中要检查教学进度完成情况。教研室主任每学期组织本室全体教师至少相互听课一次;在此基础上完成本教研室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第二十条 计划和总结汇报制度:每学期初,教研室主任要制订出教研室工作计划;每学期末,室主任应总结一学期的工作,分别向教研室全体教师报告和院(部)系主任汇报;教师个人应对本学期工作情况作以小结并向教研室写出书面汇报。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教务处。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河套大学教务处

二 00 四年十月十五日


(文章出处:教学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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