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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河套大学专业指导委员会的决定
--(2006年10月发布)

河大发 [2003]37 号 

    为了加强我校的专业建设和管理工作,提高我校的整体办学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效益,根据学校有关工作要求,成立河套大学专业指导委员会。

    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在教务处、学校学术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我校学科的基本学科状况,制定专业建设规划,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教学基础设施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咨询、指导工作。

     一、 组织机构

    1 、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 任:李成义

    副主任:李振国

    委 员:张高明 李亚珍 胡晓玲 杜明铸 吴培生

    李金娥 刘 忠 巴特尔 塔 木 吕崇东 双 喜

    秘 书:张高明 许文良

    2 、系部院专业指导小组

    一般由 4—5 人组成,设组长一人。专业指导小组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专业实际工作经验、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专家或管理人员担任。

    二、 工作制度

    专业指导委员会原则上每学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由部分委员参加的不同形式的专题会议或活动可根据需要而定。

    三、 工作职责

    1.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形势,预测行业和人才市场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并对本专业的招生人数和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提出调整建议;

    2. 指导本专业的建设、改革、发展规划的制定,并开展专业评估工作;

    3 、对本专业的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师资培养、实训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4. 指导本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或修订;

    5. 对学校新专业设置进行调研和论证;

 6. 为专业教师开展社会服务和双师素质培训提供条件或指导;

    7. 审议或研讨委员会提出的其他义项。

    四、 专业指导委员会每两年进行一次换届,任期内如因工作需要或因委员个人工作变动、身体状况等原因,可对委员会人员进行必要的增减或调整。

 

河套大学教务处

二 00 三年五月十六日


(文章出处:教学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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