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大教字 [2002]21 号
一、实习的目的
毕业实习是全校非师范各专业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使学生通过实习巩固 和检验所学知识,拓宽知识面,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思想政治觉悟。
二、实习的形式、内容和要求
1 、毕业实习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实习、分散实习及其他多种形式(包括实习与就业结合)进行。
2 、实习内容由各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及要求制定,并编制科学可行的实习计划,实习计划的内容包括:
( 1 )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 2 )实习内容及时间安排;
( 3 )实习的组织、领导、实习单位安排和实习生编组;
( 4 )实习方法与指导,实习报告的撰写事宜;
( 5 )实习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 6 )成绩考核标准及办法。
三、实习指导教师
实习指导教师一般应由讲师以上,有实践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其师生比一般为 1 : 30 (理工科)— 1 : 40 (文科),亦可根据实际情况,经教务处审定后适当调整师生化。
实习指导教师应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对实习生全面负责,关心实习生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督促实习生遵守实习纪律,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是:
1 、落实实习单位,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制订实习计划,经系领导审定后,具体组织实施,并报送一份给教务处备案。
2 、全面掌握学生实习情况,并给予一定的指导,及时发现与解决有关问题。
3 、与接受实习单位的指导人员共同做好实生生活的成绩评定工作。
四、实习生守则
1 、服从领导,自觉遵守有关毕业实习的规定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2 、尊重双方指导教师,虚心接受指导,尊重实习单位工作人员。如有建议和意见,必须通过指导教师或通过一定组织程序提出,不得个人随意乱提。
3 、严格要求,刻苦钻研,虚心学习,团结互助,努力完成实习的各项任务。实习期间,不准谈恋爱,不得损坏实习单位财产,不得做任何有损于学校形象和实习组形象的事。
4 、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特殊原因必须请假时,请假三天之内(含三天)需经实习指导教师批准,五天之内(含五天)须报系领导批准,请假五天以上须报教务处批准。学生请假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按未参加实习处理。
5 、以上各条款为对实习生的基本要求,其他未尽事宜,由各系实习指导组和实习指导教师另作具体规定。
五、实习成绩的评定
1 、评定实习成绩是一项重要而严肃的工作,任何形式的实习都必须进行成绩评定。成绩不合格者只发结业证书。
2 、指导教师按照实习大纲要求,根据学生的实习作业、实习报告、有关考核(考试或口试)成绩以及纪律、表现等综合评定实习成绩,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分。
3 、成绩评定标准
优秀:全部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报告有丰富的实际内容,并对实习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能运用学过的理论知识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考核成绩优秀,无违纪现象;
良好:全部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报告内容比较具体,对实习情况能进行较全面系统介绍,考核成绩良好,无违纪现象;
中等: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报告较完整全面,考核成绩中等,无违纪现象;
及格: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实习报告能反映实习的基本情况,考核成绩能达到基本要求,无明显违纪现象;
不及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以不及格论:
( 1 )不能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
( 2 )实习报告零乱,分析有原则性的错误,考查成绩较差;
( 3 )实习请假超过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或无故缺勤一天以上;
( 4 )实习中有明显违纪现象。
4 、实习不及格者必须补做,补做实习只限一次,所需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实习的小结和鉴定
1 、实习结束前每个实习生都要进行实习鉴定和小结。个人总结须写明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今后努力的方向。实习鉴定由实习小组给出,鉴定内容包括实习态度、工作质量、思想品德等。小组鉴定须由指导教师结合实习情况签署意见。
2 、指导教师在实习结束时,应根据指导实习的具体情况,就学生的实习质量、知识能力结构,实习单位对学生实习反映等方面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写出总结,提出意见。
3 、各系指导组要在实习结束一周内,召集全体指导教师讨论、写出实习总结。总结内容要反映实习的基本情况、经验教训和今后改进意见。
4 、实习结束后,各系应面向全体师生组织一次实习报告会,总结成绩,指出不足,以利不断提高实习质量。
5 、各系实习总结一式二份,一份本系留底,一份报教务处。
个人联系的毕业实习(包括实习与就业结合)可参照本规程要求执行。
河套大学教务处
二 00 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