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巴彦淖尔市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相关要求,现就学院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河套学院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2021年认定教师资格所需学历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师资类申请教师资格的2020届毕业生在校期间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合格;非师资类申请教师资格的2020届毕业生通过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并取得两科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019年之前考取的成绩作废)。窗体顶端
2019年(不含2019年)以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中等、初等)且取得合格证书的,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19年年底,不可在本次认定中再次使用。
窗体底端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标准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申请语文教师、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母语非汉语者,普通话标准应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申报此次教师资格认定的2021届毕业生需在巴彦淖尔市医院或临河区医院进行体检,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加盖公章方可生效。
(六)专业要求
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请
1.凡我院2021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请于2021年5月17日至5月26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要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2.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3.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内各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和在读研究生,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或学校统一安排,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巴彦淖尔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以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及认定材料要求
1.现场确认时院系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在校期间无犯罪记录证明(需附名单)。
(2)申请人可以如期毕业证明(需附名单)。
(3)申请人录取底册(需盖教务处公章)。
2.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生成绩登记表》(需盖教务处和院系公章)
(2)《体格检查表》(体检结果需有合格或符合认定条件字样、医师签名、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3)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与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且在背面用油笔标明姓名、专业和身份证后4位)。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经由系统验证无需提交;“国考”仅笔试科目合格者,提供笔试科目全部合格证明;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的,提供两科《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用曲别针或钉书机装订即可,不需要装档案袋封装。
3.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立即把相关认定材料交于班主任,由班主任收集材料并初步审核后第一时间交于就业指导处(行政楼B111室)吕乐老师。
毕业生递交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5月25日
班主任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1年5月27日
学院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5月27日-5月30日
现场确认地点:行政楼B1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478-8413903
(三)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现场确认合格者,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除外)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由学院就业指导处统一向市、区两级教育局领取,随后由班主任根据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名单,收取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待班主任将毕业证书复印件统一提交至就业指导处后,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然后由班主任分发给如期毕业的毕业生。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教师资格种类说明
1.本科师范类毕业生可以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
2.专科师范类毕业生可以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
3.学前教育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全部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或自治区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且成绩合格者,可以申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4.非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可以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时,所学专业应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5.非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可以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时,所学专业应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四)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确认点说明
1.专科毕业生认定机构选择“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确认点选择“河套学院”;
2.本科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除外)认定机构选择“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确认点选择“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3.本科毕业生如果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确认点选择“河套学院”;
4.学前教育专业本、专科毕业生认定机构选择“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确认点选择“河套学院”;
5.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毕业生申请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巴彦淖尔市教育局”,确认点选择“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6.网上报名时,工作单位填“无”;专业技术职务填“无”;
7.上传个人承诺书时,一定要将个人承诺书内容与个人签名部分全部清晰地显示在浏览窗口中。
(五)体检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人自行体检的,需自取体检报告,随后交于班主任;
(2)院系统一组织体检的,指定在临河区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需向体检医院出具体检人员名单一份,随后由学院统一领取申请人体检报告;
(3)体检结果栏需由主检医师标明建议(合格或符合认定条件字样)、主检医师签字、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河套学院就业指导处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