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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23-07-03 点击数:

  

科技处是学院党委和学院行政领导下,负责对学院科学研究相关工作进行管理服务与统筹引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科技工作方针、政策,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开展“有组织科研”。

(二)编制学院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各相关院系、部门落实。

(三)制定和完善学校科研管理相关制度、政策,对学院科技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管理和服务。

(四)负责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计划立项、过程管理和验收结题等工作;负责院级科研项目(包括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项目和创新基金项目等)的申报、审批、验收等全过程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横向科研项目(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等)的合同、协议签订及项目日常管理、经费管理、结题验收等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组织各级科研平台(机构)的申报、考核、评估和管理服务,并负责平台学术课题、大型仪器设备等的开放、共享机制建立与考核管理;负责组织院级科研平台以及新型研发机构的建设与管理、评价与服务等工作。

(六)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技创新人才与团队的遴选与管理、服务工作。

(七)负责学院产学研合作能力建设,搭建产学研合作交流平台,落实产学研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负责学院科研经费的核拨、经费预算编制等管理工作,做好科研经费的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学院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的审核、认定、分类评价和科研绩效核算等工作。

(十)负责组织科技成果查新、鉴定、登记、转化、推广应用及奖励工作,负责学院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完成学院科技统计、社科统计、创新调查等统计与数据填报工作。

(十二)负责学院科技工作会议的筹备和组织,负责学院学术交流活动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学院科学技术相关协会、学会和学术团体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科普宣传、科技“三下乡”等科技服务工作,负责科技特派员的管理与服务。

(十四)负责本部门的党务与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部门人员的管理与考核;负责学院科技工作的宣传,负责科技处网站和科研管理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十五)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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