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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作者: 时间:2013-11-22 点击数:

2013年11月19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向我院发出《关于批准注册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A类)的通知》:经2013年11月13日委务会议审批,批准我院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

我院严格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受理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通知》(国科金发计〔2013〕43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由科技处会同有关部门,从2013年7月开始准备申报材料,从基础研究入手,详尽介绍了学院的基础性研究工作、实验设备和工作环境等。经过认真论证,我院于9月5日正式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申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是管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是科学基金制运行的重要枢纽,是组织实施科学基金项目的重要依托,是我院科研人员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必备资质,本次成功申请为我院科研工作的深入发展开拓了广阔的空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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