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English
网站首页 > 正文

河套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院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5-09 点击数:

各部门、各院系:

为营造良好科研氛围,提高广大教职工科学研究积极性,切实推动院科学研究工作,根据《河套学院2023年院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实施方案》,学院决定开展2023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立项宗旨

(一)以推动学院更好地响应各级重大战略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坚持立足明确需求,要求围绕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五大任务”和巴彦淖尔市“五高五新”奋斗目标、“四个区”发展定位、“两个基地、四个产业集群”主攻方向开展研究。鼓励教职工以科技特派员身份在服务社会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同时,围绕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科学研究。

(二)以推动学院不断提高有组织科研水平和应用型转型发展作为主要方向。要求基础研究能够产生高水平学术成果,应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具有社会服务价值和成果转化潜力,倡导开展试验发展活动,即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改进现有产品、工艺、品种等,鼓励进行成果示范推广、成果应用与转化,鼓励开展技术咨询、决策咨询、智库建设、行业培训、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以及测试分析计量等技术服务或社会服务活动

(三)以推动学院加快特色发展、内涵发展以及高质量发展进程为重要目的。结合学院十四五期间重点工作,瞄准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和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围绕硕士点授权、审核性评估核心指标开展研究立项和资金支持。营造科研育人良好氛围,鼓励教师指导本科生开展创新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公开发行期刊发表论文和申请发明专利。倡导进一步加强科研团队建设,大力支持自治区级科研平台负责人和自治区级科技人才指导青年教师或团队成员开展研究。倡导科学研究的主动性和自发性,探索“不定期立项、统筹资助”机制,试点学术成果后补助机制,对在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管理系统中成功登记和获得河套学院科技学技术奖的成果完成人、已转化成果完成人继续立项资助开展研究。

二、项目类别

(一)揭榜制项目

凡面向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个人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决策咨询、智库建设、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以及测试分析计量等技术服务或社会服务活动,并在年内签订了服务合同(或近三年获得地市级及以上领导批示)的,合同中甲方需求(或批示)等内容可视为“榜单”,围绕甲方需求开展科研活动和学术研究。

(二)后补助项目

1.申报人近三年以科技特派员、博士科研工作站驻站博士或其它科技工作者身份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过技术服务或社会服务,取得一定成效,为企业单位或组织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并提供无争议性佐证材料

2.申报人近三年发表过SCI/SSCI期刊论文且JCR分区在区以上,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或获得过发明专利授权,或制定过行业标准,或获得过新品种、产品、工艺认定,或改进现有产品、工艺、品种的。以上成果须以河套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提供无争议性佐证材料

3.申报人近三年指导本科生开展创新研究并获得国家级项目立项获得各类创新比赛自治区级一等奖以上,或学生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期刊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或申请发明专利(授权或在实质性审查中)的

4.申报人近三年参与了自治区级科研平台建设或自治区级科技人才团队建设的,须经自治区级科研平台负责人或自治区级科技人才推荐并提交书面材料

5.申报人近五年在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管理系统中成功登记过科技成果或成果获得河套学院科学技术奖的

6.申报人近五年成功进行过成果推广应用且产生确切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或成功进行过成果转化并给学院带来了实际收益的,提供无争议性佐证材料的。

(三)一般性项目

1.围绕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和巴彦淖尔市奋斗目标、发展定位、主攻方向开展研究

2.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地方主导产业、巴彦淖尔市国家农高区建设需要等开展研究。

(四)自筹性项目

对于人文社科或者数学等对直接科研经费需求较小的纯理论基础研究,鼓励教职工自筹经费或院系支持开展研究。项目立项后,学院予以项目级别认定,如在研究过程中产生高水平学术成果可另申请统筹资助经费。

前三类项目须附合同、证书、检索证明、应用证明、采纳证明、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或推荐信等要求的佐证材料。

三、本年度项目指南及立项范围

学院已经按照《河套学院2023年院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了项目指南的征集工作,现将采纳的选题指南随本通知发布(附件1,鼓励教职工围绕指南进行项目申报

学院允许在指南之外选题申报项目,但项目选题必须符合上述本年度立项宗旨和项目类别,申报时须提供要求的佐证材料。

本年度拟立项围绕指南选题的项目15项左右,立项在指南之外选题的项目15项左右。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范围

1.项目申请人必须是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

2.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申报要求

1.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人作为课题组成员同一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

2.除第1类揭榜制项目外和第2类后补助项目第(6)小类外,凡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及级科研项目未结者不得申报新的院级科研项目。

3.除第1类揭榜制项目外和第2类后补助项目第(6)小类外,已主持过两项科研项目(含的教师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院级科研项目。

4.不受理教学研究项目。

五、限项和结题要求

(一)各类科研项目不设限项比例。

(二)项目结题要求不予限制,原则上必须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或产生确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给学院带来实际收益。学术成果须注明“河套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字样和项目编号。

揭榜制项目研究期根据合同确立,后补助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1-3年,一般性项目和自筹性项目研究期限一般1-2提倡适当缩短项目研究期限,提倡将经费年度使用计划适当往前倾斜。

六、申报流程

(一)部门、各院系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材料初审和报送工作,严把申报质量关,避免已资助的项目和同类选题重复申报,提高申报质量,对报送的项目按类别分别予以排名推荐,本次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项目申报使用河套学院科研管理系统,系统登录网址http://ky.hetaodaxue.com/business/login.jsp。所有申报工作均在系统内完成。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对申报人的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未按要求审核的科技处不予受理。

(三)系统内学院审核通过的项目,以部门为单位报送《河套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1,A表一式2份、《河套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匿名评审书》(附件1,B表一式3、《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1份、相关项目类别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四)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522日,各部门审核截止日期为2023524日,愈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请于2023525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科研项目管理科(行政楼B322

)相关表格从系统中下载。

七、联系方式

人:张丽芳 郭鹏飞

联系电话:0478-8417825

附件:1.河套学院2023年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指南

      2.河套学院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

      3.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359


河套学院科技处 | 版权所有  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云中大街河套学院    技术支持:河套学院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