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于2020年12月10日至30日,组织专家对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外语、艺术教育2019年度专项课题进行集中结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方式
1.本次结题,采用专家组以会议的方式,集中对各课题上报的结题材料进行评审,课题主持人不进行现场答辩。
2.结题结果分为通过、修改后再评审、不通过三种,对通过的课题,在研究水平上分为优秀”、“良好”和“合格”三个等级。通过结题颁发结题证书。
3.结题范围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外语、艺术教育2019年度专项课题。
4.结题工作由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清华大学出版社外语分社、安徽美术出版社共同负责。
二、结题材料要求
1.凡需要结题的课题组,项目负责人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专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审批书》(以下简称《结题申请审批书》)一式3份后,河套学院科技处B310,同时报送电子版。
2.同时提交相关成果电子版(含论文、书稿、研究报告、工作报告等)。其中,著作类成果须已完成(不限是否出版),论文类成果须已正式发表;基于网络的研究成果需提供网址。
3.《结题申请审批书》及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与立项批准的原计划或批准变更的形式相符。
4.最终成果由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主要成员完成,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5.提交结题材料的截止日期:2020年11月20日(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三、相关问题说明
1.结题结果被评审为“修改后再评审”的课题,应在接到通知后2周内上报修改材料,进行重新评审,逾期视为放弃结题。
2.课题负责人对“不通过”结题的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议。申请复议时须说明理由,并由课题负责人在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提请,经我办批准后,重新组织专家进行鉴定。
联系人:马罕志 电话:8417825
附件:1.《结题项目一览表》
2.《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研究中期检查表》
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申请表》
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专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审批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