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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系优质课教师评选办法

2010年04月14日 00:00  点击:[]

理学系优质课教师评选办法

日期:2010/4/14

为配合学校做好优质课教师评选这项工作,切实推进学院教育创新,深化教学改革,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大力提高全院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造就一批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在课程建设、教学方法改革、教学管理及组织实施等方面起示范作用,教学理念新、方法新、生动、精彩、有实效,深受学生欢迎的优秀教师,同时也为提高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我系积极开展优质课教师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原则

优质课教师评选工作要遵循高职高专教学改革的方向性、科学性和客观性。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优质课教师评选的基本条件

1、爱祖国,爱学生,事业心强,有责任感与奉献精神。

2、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助教及以上职称,独立承担一门以上课程(包括普通专科各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公共基础课),每学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4、注重教学研究。积极探索和推进教学改革,重视教学内容的更新和教学方法的研究(有教学研究成果者优先)。

三、优质课程应该达到的效果

在评选的具体过程中注重课程建设的条件、目标、过程、效果、特色等综合因素,综合考虑教学改革与管理对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从发展的角度衡量各门课程的教学质量,通过评选达到改进和创新教学方法,提高课程教学质量的目的。

四、具体实施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

优质课教师评选工作在我系优质课教师评选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如下:

组长:杨树生

副组长:严鹏浩、郭世维

评审专家组:

第一组(机电类)

组长:包达来

成员:郭世维、张燕军、贾冬义、贾福荣、吴玲敏

第二组(计算机类)

组长:折如义

成员:郝兵、武焱英、胡竟伟、段红义、李敏

2、具体实施步骤

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圆满完成,我系多次组织全院教师召开会议宣传、学习《河套大学优质课教师评选办法》文件。参与评选的教师在本人所在教研室报名,填写教师基本情况表,学院根据机电类和计算机类专业授课形式的不同,广泛征求老师们对评选办法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出一套完整的优质课评选实施细则。评选细则见附页。

由各组组长与教务科长联系,确定参评教师的听课时间、地点。各组听课务必于期中考试前结束,即在2010年5月10日前结束。

3、结果评定

每次听课结束后,由组长将评分表收集,交教务科建档保存,教务科要对每位参评教师单独建档,以备检查。

机电类与计算机类专业优质课教师的评定比例各占本学期各自专业类教师总数的20%。

4、结果上报

学院将最终评定的结果上报学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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