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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关于制订

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人才培养方案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合格人才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落实学院办学指导思想,体现办学定位,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过程,配置教学资源的纲领性文件。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7]2号)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优化人才培养过程,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专业建设为核心,优化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原则

正确处理知识、能力和素质之间的关系,根据专业特点和社会需求,明确学生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加强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及基本素质的培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使学生通过学习提升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逐步构建可适应终身教育及社会发展变化需要的知识、能力结构和基本素质。

(二)充分体现整体优化原则

优化课程结构,构建合理的课程体系,专业教育与职业教育要有机结合,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的教学活动要形成有机整体,从注重知识传授向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转变。合理增减课程门数或适当减少课堂讲授时数,增加学生自主学习的时间、空间,增强学习兴趣,拓宽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三)理论联系实际,强化实践教学原则

要从人才培养目标出发,遵循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精心设计实践教学内容,充分发挥实践教学环节在整体培养目标中的作用。

三、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要求

人才培养主要包括两个层次:本科教育和专科教育。

(一)本科教育的人才培养

根据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能够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本科教育要注重通过通识教育的方式,强调遵循“专业知识扎实,能力强,重实践,敢创新”的原则,在专业培养上,要强调通过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的学习,培养学生专业理论素养、专业知识积累和综合性的专业知识结构;在能力培养上,要通过实践教学环节,使学生得到科学研究的思维训练和方法训练,培养学生知识应用、创新、社会适应等能力。

本科教育主要培养三种类型的高级人才,针对学院本专结合,逐步过渡到以本科为主的可持续发展的专业建设发展思路,以及地方性、综合性、教学型的特点,我院的本科人才培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根据办学实际和社会需求适度培养基础型、复合型人才。其类型主要为:一是培养面向地方经济、科技、文化、工程、管理等第一线需要,专业特点突出,技术能力较强的应用型人才;二是培养基础理论扎实,知识宽厚,专业素养较高,具有较强科研发展潜力的基础型人才;三是培养学科交叉,知识综合,适应面较广,具有不同专业知识对接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具体培养要求:

1.应用型人才:应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方法及相关知识;受到专业应用能力和技术的专门训练,具有实际解决社会、经济、工程、管理等具体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自学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能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2.基础型人才:应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与方法,知识面广博,专业知识深厚;受到一定的科学研究方法训练,具有较强的自我知识更新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具有从事专门理论研究的基本素质。

3.复合型人才:应掌握主修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并具有较为系统的相应辅修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具有较高的知识综合运用能力、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

(二)专科教育的人才培养

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专科教育遵循“学以致用”、“急用先学”的原则,注重学生知识体系的特色性、急需性和应用性;在知识构建上以“够用”和“实用”为限,培养学生熟练掌握职业岗位技能和技术操作规范的能力;培养学生以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职业技能和严格的技术规范为基础,胜任某种职业岗位的综合职业素质。

四、学制和学分

(一)学制与时间安排

1.本科学制与时间安排

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学分制条件下弹性学制为三至六年。

教学计划按四学年安排,每学年2个学期,共8个学期。四学年200周,其中课堂教学110周(含理论课中的实践学时),军事理论与技能训练(含安全教育)2周,复习考试14周,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16周,毕业鉴定1周,寒暑假(社会实践)42周,劳动(值周)1周,机动14周(见附表一)。课程安排应循序渐进、松紧有度、难易适中。

原则上,人文社科类专业不超过2500学时,理、工、农、医、管理类等专业不超过2700学时,艺术类专业不超过2800学生,周学时不超过24-26学时。

2.专科学制与时间安排

专科标准学制为三年,学分制条件下弹性学制为二至四年。

教学计划按三学年安排,每学年2个学期,共6个学期。三学年146周,其中课堂教学77周(含理论课中的实践学时),军事理论与技能训练(含安全教育)2周,毕业实习16周,毕业鉴定1周,劳动(值周)1周,复习考试10周,机动9周,寒暑假(社会实践)30周。

原则上,各专业三学年教学总学时不超过2000学时,周学时不超过26学时。

(二)学分及学分计算

本科的课内教学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总和不超过175学分,其中公共选修课不低于10学分。

专科的课内教学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学分总和不超过125学分,其中公共选修课不低于6学分。

列入本科教学计划的各实践教学环节累计学分,人文社会科学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课内教学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学分的15%,理、工、农、医类专业一般不应少于课内教学学分、实践教学环节学分的25%。列入专科教学计划的各实践数学环节累计学分(学时),师范类专业要保证16-18周的教育实践,实践教学学分(学时)不得低于课内教学学分(学时)、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学时)总数的40%;其他专业实践教学学分(学时)不得低于课内教学学分(学时)、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学时)总数的50%。

学分计算方法:理论教学课每16学时计l学分;实验课、习题课、计算机上机、体育课等每32学时l学分;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论文(设计)每l周计1学分。

五、考核要求

各系部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可根据课程实际情况确定考核类型。其中专科考核方式以符号表示:“Ⅰ类” 代表完全过程评价;“Ⅱ类”代表过程评价+期末考试(其中平时考核占60%,期末考试占40%);“Ⅲ类”代表平时考核+期末考试(其中平时考核占40%,期末考试占60%)。本科以平时考核+期末考试方式考核的,要求平时考核占30%,期末考试占70%。其他形式的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及系部提出方案,由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六、毕业条件与要求

(一)本科毕业条件与要求

1.毕业要求。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学分方可毕业。

需获得的证书有:

1)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成绩为依据,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蒙语授课专业学生成绩达到45分以上(含45分)。

2)英语等级证书以“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为依据。英语专业学生达到四级以上(包括四级);非英语专业学生四级成绩达到325分以上(含325分);蒙语授课专业学生成绩达到300分以上(含300分)。

3)普通话证书

师范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须达到二甲(87分以上);

师范类其他专业学生须达到二乙(80分以上);

非师范类专业和蒙语授课专业学生须达到三甲(70分以上)。

2. 授予学位。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最低学分,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成绩合格,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学士学位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二)专科毕业条件与要求

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学分方可毕业。

需获得的证书有:

1.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成绩为依据。

计算机专业学生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非计算机专业学生成绩达到40分以上(含40分);蒙语授课专业学生成绩达到35分以上(含35分);五年制学生、计划外学生、成人线下学生成绩达到30分以上(含30分)。

2.英语等级证书以“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成绩为依据。

英语专业学生达到四级以上(包括四级);非英语专业学生取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合格标准(及以上),或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255分以上(含255分);蒙语授课专业学生取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合格标准(及以上),或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240分以上(含240分);五年制学生、计划外学生、成人线下学生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成绩须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或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200分以上(含200分)。

3.普通话证书

师范类中文专业学生须达到二甲(87分以上);

师范类其他专业学生须达到二乙(80分以上);

非师范类专业、蒙语授课专业学生须达到三甲(70分以上)。

2014年5月23日

河套学院办公室 2014年5月23日印发

共印2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