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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出差及其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学院出差及差旅费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弘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精神,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巴财行[2014]465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详细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