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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与食品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及2025级本科学生拟转入专业课程考核信息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23日   来源:    作者: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规范转专业办理程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农牧与食品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的基本思想是:宏观控制、统一组织、双向选择。

第三条  关于农牧与食品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安排及职责分工。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构成

组长:吉日嘎拉 王靖

副组长:徐瑞年 陈阳

成员:农牧与食品学院各教研室主任(包阿东 刘帅 孙世君 杨东升 董毓卿负责专业课程审核);教学科研科科长(杜金娥负责学籍、成绩等材料审核);团学科科长(张美丽负责学生思想动态及综合表现评价)。

(二)职责分工

组长职责:统筹转专业工作方案制定与实施;审批转专业考核标准及最终录取名单;协调解决转专业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副组长职责:组织转专业政策宣讲、学生咨询;监督申请材料的初审与复核;安排面试、笔试等考核环节的具体实施;汇总考核结果并提交组长审定。

成员分工:

教研室主任:评估申请学生的原专业课程与转入专业课程匹配度;制定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如笔试题目、实验操作等)。

教学科研科科长:审核学生成绩单、学分绩点是否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处理学籍异动手续。

团学科科长:提供学生日常表现评价(如奖惩记录、综合素质等);协助处理转专业学生的心理疏导与后续班级安排。

第二章 转专业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转专业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尊重学生专业兴趣原则。

(三)学生自愿申请原则。

(四)同等条件下择优选拔原则。

第四条 转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转专业一次,且只能申请转入一个专业。

第三章 转专业资格

第六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

2.学生因身体或心理原因,不适合学习所学专业。

3. 对转出专业不感兴趣或学习其它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且具备专业潜质潜能。

4.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学业条件

一年级课程全部修读完成且成绩合格,可以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可以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第七条 学生入学后因伤致残或发现患有某种疾病、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学院其他专业学习者。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正在休学或者保留学籍的学生。

(二)应做退学处理的学生。

(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四)具有其他禁止性条件的学生。

第九条 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在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且每学年第一学期集中办理一次。

第四章 学生转出细则

第十条 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向农牧与食品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并填写《河套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河套学院学生转专业承诺书》。

(二)学院审核。农牧与食品学院按照学院规定及学生申请拟转入学院接收条件对学生进行审查,条件相同则依据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择优选拔并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学生如有异议,需在公示结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农牧与食品学院教学科研科提出,教学科研科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三)拟转入学院审核。拟转入学院依据专业特点,对申请转入学生分别进行面试和笔试考核。具体考核要求请参考拟转入学院具体规定。

(四)学院公示及异议处理。教务处将拟接收学生名单统一公示七个工作日。学生如有异议,需在公示结束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提出,教务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发布正式文件。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公示并签发正式转专业文件。

(六)学籍变更。转专业学生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末到转入学院报到后,由教务处统一进行学籍变更。

第十一条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专业手续,视为放弃转专业。

第十二条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由农牧与食品学院教学科研科负责通知学生到新专业入学,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 学生转入细则

第十三条 农牧与食品学院转入学生要求

(一)动物科学专业

转入学生人数:按学院转专业文件执行。

转入学生要求:需在大学一年级修过至少1门化学类相关课程,且考核成绩合格。

转入学生笔试考核科目:普通生物学

(二)农学(设施农业方向)、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

转入学生人数:按学院转专业文件执行。转入学生要求:需在大学一年级修过至少1门化学类相关课程,且考核成绩合格。

转入学生笔试考核科目:植物学

(三)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健康专业

转入学生人数:按学院转专业文件执行。

转入学生要求:需在大学一年级修过至少1门化学类相关课程,且考核成绩合格。

转入学生笔试考核科目:食品分析化学

第十四条  农牧与食品学院于每年4月30日前公布转专业相关通知,6月30日前安排转专业接收考核。农牧与食品学院按专业成立转专业工作组,依据专业特点,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60%)+面试(40%)。按成绩高低排序,将考核综合成绩在60分(含)以上者,拟定为拟接收学生,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退役士兵经面试符合条件后,可办理转入手续。

第十五条  在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公示结束后,由农牧与食品学院安排考核,并将拟接收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进行全院公示。

第十六条  待学院正式文件发布后,请转入学生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到农牧与食品学院教学科研科报到,由教学科研科完成转入学生的学籍变更相关程序。

第十七条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适用入学当年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第十八条 转专业前取得的课程成绩全部记入学生个人成绩单,已经取得的学分可以记入转入专业相同课程学分。转入专业没有相同课程的,记为素质拓展课学分。转入专业已开设而转专业前未取得学分的课程,需按课程重修取得相应学分。

第十九条  经批准转入新专业的学生,转专业学生的学费自转入后按转入专业和年级的学费标准缴纳。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依据《河套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河院发〔2024〕25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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