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套学院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4 17:44:5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院发〔2013〕61号

各部门:

经过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河套学院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河套学院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2013年9月18日

 

河套学院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积极推进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优化学院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学院教学科研水平,增强学院的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实现晋升本科院校后的全面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若干政策规定》及《河套英才工程》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教科研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知名专家学者、科研人才的引进。

二、人才引进的原则

1)人才引进遵循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2)人才引进采取“刚性引进”与“柔性引进”相结合的原则。

3)按照有利于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建设;有利于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素质;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品牌构建的原则。

三、人才引进的条件

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毕业学历和学位,海外留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原则上,学士、硕士、博士专业方向一致,知识结构合理。

1)引进的人才具有硕士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博士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以学科、专业建设为导向,引进人才。

3)聘请的知名专家学者、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才应具有主人翁的精神,并能以自己渊博的知识和高超的技能促进河套学院教科研的全面快速提升。

4)刚性引进人才服务协议期分3年、5年、8年;柔性引进人才每年来院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按工作性质签订协议合同。

四、人才引进的要求

1)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凭借自身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能尽快适应教学岗位成为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学术带头人或帮助学科带头人带好学科团队。

2)通过“以引进带培养、以培养促引进”的方式,使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充分发挥知识创新能力,成为专业创新人才,加快学院的国家、自治区级品牌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

3)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引领作用,在自己的优势学科、专业或科研领域迅速成为领军人才,带领学院教学科研团队取得教科研成果(包括学术成果和论著、项目成果、国家级项目的申请及成果、国家核心期刊论文的发表等)。

4)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学院服务期限内,发表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应按河套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人才引进的程序

每年由学院组织人事处牵头,系部参与,按学院计划广泛招聘引进。

1)申报及资格初审。应聘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自愿进行申报。系部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系部向组织人事处提交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复核。根据组织人事处确定的资格复核合格者名单通知其参加试讲。

3)专业水平考核。一是查看应聘人员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科技成果等,其中博士应为省级、国家级科研课题的参与者,在国家级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二是由学院组织人事处牵头,教务处、系部、纪检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试讲效果考核评价,按考核结果确定排名。

4)考察与体检。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等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

5)公示。对试讲效果较好,考察、体检合格者,经学院研究决定,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6)录聘。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组织人事处通知被录用人员来院办理相关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刚性引进人才由学院与市人社局、市编办协调办理相关的入编手续,柔性引进人才按规定与河套学院签订聘用协议。

六、引进人才的待遇

1)工资待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国家工资和福利待遇。

2)保险。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等待遇。

3)津贴。根据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科技成果等,经学院考核评定,享受相应的院内津贴和奖励。博士享受1300元/月,博士后1700元/月岗位津贴,全年按10个月计发。

4)职称评聘。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其学术水平和工作需要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可直接申报相应的职称,随年度参加评审。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后,学院即可聘用,享受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5)住房补贴。引进的博士学院资助购房安家补贴按签订协议期限分3年期7.5万元;5年期12.5万元;8年期20万元。

6)教科研支持服务。一是刚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优秀成果者,学院予以相应的资金奖励。在科学研究方面,学院资助文科类7万元、理工科类1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来院时带科研项目的博士,根据其项目的级别和成果效益给予一定的科研经费。取得科研成果者,按成果的级别给予相应的奖励。博士申报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项目时,学院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争取优先立项、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二是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河套学院的名誉取得的学术成果和科研成果,学院参照刚性引进人才的标准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和奖励。三是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邀到国内外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进行学术交流者,学院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7)创业培训服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免费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创业培训服务,根据需要可向相关部门申请为其聘请创业导师、咨询顾问及科技助手。

8)入选“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者,学院给予配套资金资助。

9)入选自治区“草原英才”人选和巴彦淖尔市“河套英才”人选者,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资助。

七、完善人才引进的激励机制

1)建立引进人才考核评价机制。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后,学院设立人才引进考核评价领导小组,日常考核评价由科技处、教务处牵头,部门管理考核为主,考核分年度考核、聘期考核、项目考核。

2)实行常态化的人才引进激励机制。以业绩评能力,以能力聘岗位,使竞争竞聘上岗成为常态。

3)形成岗位聘任动态管理机制。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传统做法,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和良好的环境,各展其能,互相激励,破除岗位终生制,使岗位聘任动态化。

此方案于2013年9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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