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落实《河套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深入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更好的积极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促进各部门进一步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和效果,确保学院各项事业任务和工作目标的实现。审计处计划从2018年3月开始,对2015年以来没有进行审计的单位进行审计,现拟定对以下部门进行审计:
1.审计的部门: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统战)部、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工会(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总务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蒙古语言文学系、汉语言文学系、机电工程系、马列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农学系、外国语言文学系。
2.审计时间:2018年3月26日开始至2018年12月30日结束。
3.审计方式:由审计处进行内部审计的方式进行。
4.审计内容: 对以上部门2017年以来的各项收支是否实行统一管理进行核算,对《河套学院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设置“账外账”、“小金库”,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有无超计划开支、虚列支出和已领代报、有无虚列虚报、违反规定发放钱物,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遵守财经法规纪律等内容进行内部审计检查。
河套学院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