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系国家助学金评比发放补充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1-02 浏览次数: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优先考虑

1、孤儿。

2、单亲。

3、父母一方(或两方)残疾,丧失劳动能力者。

4、其他家庭困难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或取消享受

1、有两门以上(含两门)不及格课程者,原则上不得享受或取消享受。对于已经享受助学金的同学,有两门(含两门)以上补考课程的,每门停发50元,进行警告和处罚。

2、夜不归宿或在外租房居住者。

3、公共场所吸烟者。

4、使用高档手机、穿名牌服装、经常出入网吧等娱乐场所者。

5、不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只想享受不懂付出者。

6、考试作弊者。

7、违纪受处分者。

土木工程系

201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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