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系国家助学金评比发放补充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1-02 浏览次数: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优先考虑
1、孤儿。
2、单亲。
3、父母一方(或两方)残疾,丧失劳动能力者。
4、其他家庭困难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或取消享受
1、有两门以上(含两门)不及格课程者,原则上不得享受或取消享受。对于已经享受助学金的同学,有两门(含两门)以上补考课程的,每门停发50元,进行警告和处罚。
2、夜不归宿或在外租房居住者。
3、公共场所吸烟者。
4、使用高档手机、穿名牌服装、经常出入网吧等娱乐场所者。
5、不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只想享受不懂付出者。
6、考试作弊者。
7、违纪受处分者。
土木工程系
201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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