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在学生中公开选聘院团委兼职副书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7    来源:   点击:[]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我院共青团工作发展,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我院团委拟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1-2名优秀学生兼职院团委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贯彻


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团结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强。

3.身心健康,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群众基础良好,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团学工作。

三、资格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目前或曾经在院系两级学生组织、班团组织中担任过学生干部

3.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

四、选拔程序

1.公开报名,系部推荐。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河套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表》(见附件)交系部团总支,系部团总支严格审查申报人资格,择优推荐2名学生,填写所在系部党总支意见后于919日中午12点前报团委305办公室(联系人:吕锦,联系电话:8418726,同时发送报名表电子版至:twtwk @126.com)。

2.笔试与面试:以政治理论素养、团青工作实务、综合素质考核为主要内容组织笔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竞聘演讲与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申报人在能力、素质等方面对申报岗位的胜任力。个人陈述时间为3分钟,包括三方面内容:(1)本人基本情况;(2)工作优势;(3)对所报岗位的工作思路和设想。答辩时间为2分钟,针对评委提出的问题当场作答。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公示,公示期后无异议,对候选人进行组织考察。

4.任用。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需要,研究确定拟任人选,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颁发聘任书予以正式聘任。

五、其他要求

1.兼职副书记任期为一年,按照工作分工直接参与学院团委的具体工作,根据需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享受同等条件下评优评奖优先推荐权。

2.兼职副书记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将一定时间和精力投入兼职工作中,兼职经历及考核结果计入学生档案。

  3.各系部团总支未选聘学生兼职副书记的,须参照本通知的要求,制定选聘方案,于9月15日前完成学生兼职团总支副书记的选聘工作,并将选聘情况报院团委备案。

附件:河套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表

共青团河套学院委员会

                      2018917

附件:

河套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有无宗教

信仰

入学年月

所在系部

所任职务

邮    箱

联系方式

身    份

☐青年教师      ☐学生

教育及

工作经历

主要工作

业绩

所获奖励

所在单位

党组织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团委学生处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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