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团要求,严肃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同时为“智慧团建”系统团员集中录入工作奠定基础,按照团中央和自治区团委要求,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对不满14周岁入团和无发展编号入团两类问题进行深入核查、整改。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6年之前发展入团的,凡是入团时年龄不满14周岁且未经本次整改认定的,一律不承认其团员身份。对于入团时不满14周岁、当时发展程序规范、现在已符合入团标准的,由其现在所在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重新讨论是否接收其入团,并报上级团委审批认定,入团时间以重新召开支部大会的日期为准。
二、2016年以后发展入团的,凡是入团时年龄不满14周岁或者无发展编号、未经本次整改认定的,一律不承认其团员身份。对于入团时不满14周岁、当时发展程序规范、现在已符合入团标准的,由其现在所在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重新讨论是否接收其入团,并报上级团委审批认定,入团时间以重新召开支部大会的日期为准。对于当时发展程序规范、符合入团标准、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由其所在基层团委为其补发发展编号,并在《入团志愿书》封面右上角显著位置加印予以认定。
三、对于当时发展程序不规范、目前仍不符合入团标准的,此次整改中要明确不予认定,不承认其团员身份。
四、核查整改在2016级、2017级、2018级学生中进行,核查整改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18日。
附件:不满14周岁入团和无发展团员编号团员信息汇总表
共青团河套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