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11-21文章来源:admin 浏览次数: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 体育教学部所收、发、转文件的工作,均由办公室负责。
   2. 收到文件后,应及时填写收文登记簿,并将文件装入文件传阅夹送部领导阅示,还应及时传达或办理部领导的批示。
   3. 部领导和有关人员阅完文件后,应及时送交档案员,不得随意滞留文件。若需滞留文件,应在收文登记簿的“借文栏”内签名,归还文件时再在“还文栏”内签名。
   4. 体育教学部所发或转发的文件、材料,应在发文、转发文件登记簿上登记,发文或转发文件后,应由收文单位有关人员签名。
   5. 体育教学部签发的各种文件、材料等,在签发后应及时将副本或办理完毕后的正本交档案员,以便立卷、归档。
   6. 档案员应在每年七月份前将上年所收到的和体育教学部签发的各种文件、材料等进行整理、分类、立卷、归档,并专柜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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