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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2年度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的通知

各院系: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自2020年起,将义务兵征集由一年一次征兵退役,调整为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春季征兵从2月中旬开始,三月底结束,新兵批准时间为3月1日;下半年征兵从8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新兵批准时间为9月1日。根据教育厅助学管理中心要求,符合入伍退役教育资助金发放条件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当年或往年入伍学生(包括在校生和毕业生):在线打印盖章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一式两份)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已经退役学生(包括在校生和毕业生):在线打印盖章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一式两份)和退役证复印件(一份),退役复学学生提交复学手续复印件。

二、直招士官:在线打印盖章的《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三、退役士兵和消防救援人员:在线打印盖章的《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和退役证复印件;

四、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3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例如,2011年毕业生,2013年入伍的即可以申请;2011年毕业生,2012年入伍的不可以申请。

五、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的往届毕业生,不追溯政策实施起始年(2015年)之前入伍的往届毕业生 。

六、填写《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的学生,银行卡须为河套学院发放的中国银行卡(本人银行卡),如有丢失尽快补办并到财务处进行重新登记。

七、入伍学生有办理助学贷款的,教育资助可以选择学费补偿或者助学贷款代偿,在两者中选高者补(最多补八千元/年),选择贷款代偿的学生提供全部贷款合同复印件(一份)。

八、提交材料时间

上半年提交入伍、退役或退役复学学生材料最晚时间:6月10日前,下半年提交材料最晚时间:11月10日前。退役学生最好在退役当年提交学费减免申请。

九、入伍学生教育资助金发放时间

当年11月10日前提交材料的学生教育资助金当年12月底发放,在11月10日后提交材料的学生教育资助金在第二年年底发放;入伍学生教育资助金发放是一次发放,退役复学学生教育资助金发放是按年发放,一年一次。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8416900

地址:河套学院双河校区行政楼A113

附件: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流程

                                          河套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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