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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以学生为本的育人理念,加强我院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了解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增进家校联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现将开展2019年家访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家访对象

家访对象从2018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选取,做到“精准家访”,应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孤残学生;家庭有重大变故、本人或家庭成员有重大疾病的学生;留级或成绩预警学生及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

家访内容

(一)了解学生的家庭实际情况,宣传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院奖助学金、绿色通道、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偏远地区学生寒假车票补贴、爱心超市等资助政策。

(二)向家长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在校表现,征求家长对学院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家访工作人员

学工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各系部也可按照就近原则组织部分学生干部对家乡就近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代访,为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生活情况提供重要依据。

四、家访工作要求

(一)系部应在寒暑假期间集中组织开展家访工作,也可不定期进行随访。家访应以入户走访为主,在此基础上,可利用网络、电话等方式与家长保持联系。

(二)各系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确保家访对象的数量以及家访工作质量,保证家访活动取得实效。主管学生工作的系部领导要亲自深入到家访活动当中。2019年1月15日之前,各系部要制定好年度家访工作安排,既要充分利用寒暑假、重要节日集中开展家访活动,也要组织安排好日常的家访活动,把家访活动与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家访活动长效机制,推进家访活动常态化。

(三)家访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家访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的,走访前要详细了解和掌握被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包括学生的学业表现、人际交往、奖惩及受助情况,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帮扶措施,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资助的有关政策规定等。家访过程中要严明纪律,严禁给学生家庭增加不必要的负担;要提高自身防护意识,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家访工作结束后,各系部要对家访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参与实地家访的工作人员要认真攥写家访工作日志,内容包括家访时间及地点、学生基本情况、家访具体经过、被访学生存在的问题及形成原因、帮扶措施和步骤,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思考等内容,并附家访图片或视频等资料。学院将适时对家访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开展经验交流,为我院资助及育人工作提供科学参考。

(四)家访人员应认真填写《河套学院家访记录表》(附件1),家访结束后由系部汇总归档。2019年3月1日前将2019年寒假《河套学院2018-2019学年寒假家访统计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报行政楼B101办公室。

(五)经走访核实家访对象确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按照城区300元,农村牧区500元的标准,为受访学生发放困难补贴,由学生处统一造表发放。家访人员按照学院关于出差的规定报销相关费用。

上一条:关于召开家访工作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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