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个性发展、自主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医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河套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河院发〔2025〕132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河套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三条 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则与程序,保证教学秩序,以学生为本,充分考虑学生具体情况,为学生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为确保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工作顺利高质量完成,医学院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工作。
组 长:刘文慧
副组长:王 强 郭 进
成 员:各教研室主任 教学科研科有关人员
第四条 符合河套学院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依据本人学习兴趣和专长提出转专业申请。
第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者,不允许转专业:
(一)正在休学或者保留学籍的学生;
(二)应做退学处理的学生;
(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四)具有其他禁止性条件的学生。
第六条 根据医学院的教育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转入学生人数及专业为:护理学专业24人、康复治疗学专业12人。
第七条 转入医学院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专业的条件是: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医学,愿意为促进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学习。
2.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心理健康,身体素质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较强,能顺利完成本专业学习。
4.全日制本科一年级学生,高考类别需符合转入专业的招生类别(转入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专业高考招生类别为物理类)。
5.学生对转入专业确有兴趣且具备专业潜质潜能。
(二)学业条件
一年级课程全部修读完成且取得相应学分,可以申请转入医学院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专业。
第八条 转专业程序:
(一)学生申请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填写《河套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河套学院学生转专业承诺书》,交到医学院教学科研科。每位学生只能申报一次且只能申报一个专业。
(二)资格审查
根据河套学院转专业条件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综合审查,条件相同则依据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择优选拔并公示,公示期为3日。
(三)考核遴选
1.考核方式:申请转入医学院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专业的学生须参加由医学院组织的专业考核。考核以笔试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人体解剖学》,满分100分,在标准化考场闭卷90分钟完成。
若申请转入某专业的学生人数未超过该专业公布的转入名额,则仅以笔试成绩作为考核依据。
若申请转入某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该专业公布的转入名额,则在笔试基础上加试面试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表达与理解、职业素养、专业信念及心理素质等)、专业潜质与专业认知、学习与生活计划等,满分100分,每位学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2.考试时间:2026年6月30日 15:00-16:30。
3.成绩计算:仅参加笔试者,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参加笔试和面试者,最终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4.录取办法:根据各专业转入名额,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额满为止。若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据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择优选拔。
(四)名单公示
医学院对申请拟转专业学生进行综合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为3日。
(五)学籍变更
转专业学生在第二学年初到转入院系报到,由教务处统一进行学籍变更。
第九条 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转换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经批准转入学生,均从大学二年级开始学习,必须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医学院负责学生转入前已修完的课程转换和学分认定工作,对转入前已经开完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重新修读。
河套学院医学院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