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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2009年04月08日 00:00  点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教育厅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河套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河套大学

2、学校国标代码:11631

3、学校校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大学路

4、办学层次:专科

5、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6、学习形式: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7、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河套大学

8、办学定位: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主要目标,融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远程教育、社区教育为一体的综合型大学

9、招生计划:2460人

10、外语语种:英语教育、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不开设英语语种以外的外语教学

11、英语教育、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口语测试合格

1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考生的政审、成绩符合录取标准,但体检不符合报考专业要求,对符合其它专业录取要求且服从专业调整者,调剂录取

13、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没有男女比例要求

二、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在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

3、提档比例:在所有省区按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4、其它志愿:若出现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我校可以录取其它志愿的考生

5、我校艺术类专业采用术科成绩合格,以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我校认可其他院校的专业测试合格证

6、优惠加分:根据教育部的最新相关规定执行,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7、学费标准:在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各专业学费每年3500元左右

8、住宿费:600元/年•人(8人间)

三、其它:

1、河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2、河套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四、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478-8419539 8419911 8419900 8414414(传真)

邮政编码:015000

招生咨询QQ:443690575

网址:http://www.hetaodaxue.com

Email:kk_zhangzhi@sohu.com

本招生章程由河套大学负责解释

上一条:三部委发布新规 擅改汉族成份将取消高考资格 下一条: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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