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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关于新增实验和教学设备电力及给排水需求提前论证与报备的管理规定

河套学院关于新增实验和教学设备电力及给排水需求提前论证与报备的管理规定

 

各院系、各部门:

为确保学院基础设施(电力、给排水等)的合理规划与安全运行,避免因设备新增导致超负荷或系统冲突,现要求各院系、各部门在新增实验和教学设备前,必须进行电力及给排水需求论证,并按规定流程报备审批。具体要求如下:  

一、新增设备类型  

    1.常规设备对电力给排水影响较小的设备

 2.特殊设备:功率实验设备(需要提供三相电的设备,如烘箱、马弗炉、激光设备等)需特殊电力供应的设备(如精密仪器、UPS需求设备)涉及给排水的设备(如纯水机、冷却循环系统、生化实验设备等)其他可能对现有基础设施造成较大影响的设施设备  

二、论证与报备流程

特殊设备前期论证(设备采购前)

各院系部门在采购或接受捐赠特殊设备前,须组织相关人员(设备管理员、实验室负责人、总务处技术人员)进行电力及给排水需求论证,并填写《新增设备电力及给排水需求申请表》(见附件1),内容包括:  

1.电力需求设备电压、额定功率、运行时间  

现有配电系统是否满足(如不足,需提出改造方案)是否需要专用电路、稳压电源或UPS  

2.给排水需求设备用水量、水质要求(如纯水、冷却水等)排水性质(普通废水、化学废水、高温水等)  

现有管道是否满足排放要求(如不满足,需提出改造方案)

3.资金来源:按照“谁使用谁提出谁管理”原则,特殊设备的采购(受捐)、安装(含电力、给排水)、调试、验收等,由申请部门在增加设备前(前期论证申请阶段)应将设备安装费用一并纳入预算资金。  

(二)提交报备

论证完成后,由院系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提交至 总务处备案。  

审批流程

常规设备(对电力/给排水影响较小):由实践教学管理中心审核后向总务处备案。  

功率或特殊需求设备(如涉及电力扩容、排水改造):需组织专家评审,并报学院总务处审批。  

实施与验收

设备安装前,须由学院总务处对水设备设施进行现场确认。  

设备投入使用后,需进行运行测试,确保不影响现有系统安全。  

三、违规处理

未经论证申请擅自采购或安装设备的部门或院系,导致电力超载、排水堵塞等设备不能安装等问题的,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院系部门负责并承担后续整改费用,同时情节轻重追究部门或院系相关人员责任。  

四、附则

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2.《新增设备电力及给排水需求申请表》见附件可登录总务处网站平台下载。

请各院系、各部门严格遵守本规定,确保设备新增工作科学、规范、安全。  

  


  

附件:


新增设备电力及给排水需求申请表

申请部门:                                             申请时间:      

 申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总用电功率(kw)

用水量(m3/h)

新增原因及需求描述:

领导签字(盖章)

总务处意见

领导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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