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党总支书记听思政课制度(试行)

发布者:党委组织部发布时间:2018-05-03

河套学院党总支书记听思政课制度(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做好我院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提高课堂教学效果,把党总支书记听思政课作为党总支抓党建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据《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巡视河套学院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方案》要求,在《河套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听思政课制度》(院党发〔2015〕22号)的基础上,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目的

党总支书记听思政课,有助于及时了解和掌握思政课教学工作进展和学生学习情况,发现并及时解决处理教学管理、学生学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思政教学改革,强化思政教学管理,促进思政教学管理水平、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二、听课人员

各党总支书记、总支委员。

三、听课次数

每学年听课不少于4学时,参加马列教学部教学改革活动不少于1次

四、听课方式

在本部系思政课教学时间内随堂听课。

五、听课内容

1.教师授课的基本情况,包括备课、教案、多媒体课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

2.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学生的到课率、精神面貌、课堂学习气氛等)。

3.教师、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4.有关课程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管理、教学设施等。

六、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必须在上课前进入教室,并向授课教师说明。听课人员应尊重教师,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良好课堂秩序,课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中途离开。

2.听课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教师上课和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教室设备和环境情况。听课后,应尽可能主动与师生交换意见,征询师生对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听课后,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对所听课程教师教学态度、备课情况、教学方法、课堂气氛、教学效果、学生学习状况等进行评议。

4.对在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课后及时与相关部门、人员沟通,尽快妥善解决。

5.听课应尽量考虑老、中、青各层次教师的讲课情况,并应注意理论课、实践课等不同教学形式的授课情况,重点关注新开课和新任教师的课。

6.根据实际教学工作情况,可邀请其他工作人员、相关学科教师代表一起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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