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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统计工作制度


档案统计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档案工作质量,提高档案工作科学管理水平,准确掌握档案及其管理的基本情况,特将统计工作做如下规定:

一、统计范围

1.机构、人员统计。

2.档案基本情况、数量统计。

3.档案收进、移出、销毁统计。

4.档案查、阅、利用效果统计。

5.档案保管状况统计。

二、档案统计要求

1.准确性:统计工作要做到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数字准确,不得虚报伪造。

2.及时性:上报统计数据要及时,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3.科学性:档案统计工作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统计。

三、统计分析

(1)专题分析;

(2)综合分析;

(3)平均分构;

(4)动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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