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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布局:现状、问题与优化策略
2023-03-20 10:29   中国高教研究《》 审核人:

——以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为例


摘 要:为了深入了解民族地区高校专业布局情况,不断提升民族高校社会服务水平,对少数民族分布广泛的甘肃、青海、宁夏、新疆4省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布局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发现当前我国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设置呈现学科门类齐全、专业大类覆盖率高、专业数量较少、专业规模小、专业设置重复率高等特点,并且专业设置不平衡、专业设置的内在动力不足、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缺乏有效衔接的问题严重制约着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建设质量。建议通过构建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自主决策机制和政府宏观调控机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强化学生参与机制4个方面优化专业布局,提升专业建设内涵。

关键词: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布局;现状;问题;优化策略

  振兴民族地区高等教育是实现高等教育现代化,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的关键环节。随着《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的实施,特别是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的推进,民族地区高等教育总体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东部地区高等教育相比,与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目标相比,民族地区高等教育仍存在明显的差距。办学经费投入偏低、高水平大学数量少,师资力量薄弱等严重制约着民族地区高校在高等教育市场的竞争力。加之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大多是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由专科院校升格而来,本科办学历史相对较短,办学经验不足,学科积淀有限,所以在办学过程中常常存在办学定位不清晰、学科专业特色不鲜明等问题。这一系列问题致使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发展举步维艰。然而深度剖析会发现,专业作为民族地区高校人才培养的基本单位和内涵建设的抓手,其结构和布局的科学性、合理性直接关系高校社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因此,重新考量民族地区专业设置现状与问题,并在此基础上调整专业布局,优化专业结构,使民族地区高校专业建设更好地为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是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破解发展难题的突破口。

  为了全面展现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设置状况,本研究选取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4省区的省属地方本科院校为研究对象,以4省区地方本科高校《2022年招生计划表》为基础数据,辅以4省区地方本科高校官方网站公布的专业设置情况(数据截至20228月),并对有疑问或不清楚之处通过网络咨询,查询资料等进行核实,以保障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在此特别指出,本研究中的地方本科高校指在民族地区管辖权归地方政府所有的公办或民办高校。由于职业本科高校在专业设置和划分上遵循专业大类-专业类-专业的逻辑,这与研究所涉及的地方本科院校专业设置和划分所遵循的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的逻辑有所不同,且本研究所涉及的4省区仅有3所职业本科高校,因此,本研究所涉及的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不包括职业本科高校。根据教育部20225月公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甘肃、青海、宁夏、新疆4省区共有45所地方本科高校为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设置研究的样本。

 

  一、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设置现状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是我国高校进行专业设置和调整的重要依据。最近的一次专业设置和调整结果是2020221日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该目录包含12个学科门类、92种专业类和703个专业。当前我国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和调整主要遵循这一规定。因此,在对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设置现状的分析中,笔者以专业目录为基础,从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3个方面呈现民族地区专业设置情况。

  (一)学科门类齐全,覆盖面广

  从整体来看,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形成了完备的学科门类,实现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12个学科的全覆盖。从地域来看,新疆地方本科高校学科门类齐全,12个学科门类下均有专业设置,学科覆盖率100%,而甘肃、青海、宁夏除缺少哲学专业设置外,其他学科门类齐全,学科覆盖率高达92%。这表明在高等教育普及化背景下,我国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学科门类更加齐全,覆盖面更加广泛。

  (二)专业大类覆盖率高,布局较为合理

  根据对4个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类的梳理以及与专业目录的对比发现,(见表1)我国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类覆盖广泛,样本地区专业类覆盖率高达88%。其中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农学、医学、艺术学均实现了专业类覆盖率100%,而其他3个学科门类中,管理学专业类覆盖率89%,工学专业类覆盖率84%,理学专业类覆盖率也有58%,虽未达到100%全覆盖,但专业类覆盖率也在50%以上,专业类整体布局较为合理。

  从民族地区样本省域地方本科高校专业类覆盖情况来看,(见表24个省域专业类覆盖率均在60%以上,专业类覆盖面比较广泛。其中,新疆专业类覆盖率高达87%,是4个样本省域中专业类覆盖率最广的地区,除理学、工学和管理学外,其他9个学科均实现了专业门类全覆盖。仅次于新疆的是甘肃,其专业类覆盖率为80%,除哲学、法学、理学、工学、医学外,其他7个学科也实现了专业类全覆盖。与新疆和甘肃相比,青海和宁夏专业类覆盖面较小,分别为63%66%,但也实现了教育学、历史学和文学专业大类的全覆盖。虽然各样本省域专业类覆盖面存在差异,但总体而言,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类覆盖广泛,专业类布局比较合理。

  (三)专业数量相对较少,专业规模小且专业同质化倾向明显

  从民族地区样本高校专业设置来看,(见表3)样本高校总共设置了331种专业,专业设置率为43%,尚未达到专业目录中专业种数的一半。这表明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整体专业设置数量较少。从各学科门类下专业设置情况来看,各学科专业设置率都不是很高,专业设置率最高的经济学,也仅开设了19种专业。而管理学、艺术学、医学、农学、历史学、工学的专业设置率均在50%左右,法学、哲学、文学专业设置率普遍较低,专业设置率均不足40%

  从民族地区样本高校专业设置规模看,专业规模相对偏小是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的主要特征。(见表4)其中,13%的高校专业设置数量不足20%,甚至有个别院校专业设置种数在10种及以下,如新疆警察学院、甘肃中医学院、青海大学昆仑学院设置专业数量分别为7种、9种和10种;47%的高校专业设置数量在20种到50种之间,专业设置数量在50种以上的高校仅有18所,占样本院校总数的40%。总体而言,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设置规模偏小。

  从民族地区样本高校专业布点情况看,(见表5)样本区域高校专业布点共计1967个,其中排名前5位的专业布点依次为工学631个、管理学290个、理学189个、艺术学184个、文学172个;专业布点最少的专业是哲学,仅有1个布点,其次为历史学有22个布点。分地域来看,样本省区专业布点呈不均衡状态。其中,甘肃和新疆地方本科高校专业布点明显高于青海和宁夏,专业布点由多到少依次为甘肃837个、新疆716个、宁夏254个、青海160个。表6呈现了民族地区样本高校布点最多的10种专业,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布点数居第一位,有33个布点,布点率达到73%,英语专业布点数量仅次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布点数32个,布点率71%,汉语言文学和财务管理布点数均为28,布点率62%,名列第3。此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法学、会计学专业的布点数也在50%以上。由以上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民族地区高校在专业设置中存在重复设置现象,专业同质化倾向明显。同时,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院校专业同质化与全国高校专业的同质化高度雷同。有学者曾对全国高校布点最多的10种本科专业进行统计,发现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艺术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法学、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是布点最多的10种专业,与民族地区高校布点最多的专业大多一致,雷同率达80%

 

  二、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设置存在的问题

 

  (一)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不平衡

  从理论层面看,地方高校专业设置应反映地方经济发展所需的人才类型和数量,专业设置的合理性不仅关系学生就业问题,而且关系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经过对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院校专业设置的梳理和分析,当前我国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院校专业设置仍处于不平衡状态。这种不平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省域间专业设置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无论是从专业类的覆盖率看还是从专业数量和布点情况看,新疆、甘肃两省区远远高于青海和宁夏两省区;另一方面,不同学科间专业布点也存在不平衡问题,无论是从整体布点看还是分地域布点看,工学专业布点最多,而居学科之首的哲学专业布点最少,甚至有些地区地方高校根本没有哲学专业布点。这种专业设置不平衡状态势必导致两种截然不同的后果:对专业设置较多的民族地区来说,其专业重复设置的概率就越高,高等教育资源的浪费也就越严重。如甘肃19所地方本科高校中有15所设置了英语专业,新疆18个地方本科高校中,有12所设置了法学专业,而法学连续5年是全国大学毕业生就业红牌专业,英语专业也多次进入全国大学毕业生就业红牌或黄牌专业;对专业设置较少的民族地区来说,由于高等教育资源短缺,无法培养一些紧缺且契合地区经济发展的人才。如数字媒体技术、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等专业均为契合新技术创新发展且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就业率较高的专业,但青海地方本科高校均未开设,宁夏地方本科高校相关专业设置甚少。

  (二)专业设置的内在动力不足

  专业是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的立身之本,专业设置是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服务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窗口,是沟通高校与社会的桥梁。理论上专业设置的内在逻辑起点是人才培养,而人才培养必须遵循知识逻辑和学生发展逻辑,这就要求在设置专业时一方面高校要对自身学科、课程及师资队伍进行整合,另一方面要了解当代大学生发展需求,这两方面是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设置的内生动力,也是彰显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特色办学、内涵发展的动力源泉。然而,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却明显存在专业设置内在动力不足的问题。

  首先,一些行业高校,专业结构不合理,行业特色不鲜明。以师范院校为例,样本民族省区共有师范类地方本科院校7所,共布点351个专业,除医学专业未设置外,其他学科均有布点,而且理工类、经管类、法学类专业布点占到55%及以上,而与师范专业密切相关的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等专业占比不到45%。表面看民族地区师范院校师范特色淡化,综合化倾向突出,明显偏离了学校办学定位,实则是其专业设置内在动力不足,专业设置游离于师范院校主体学科群体系之外。其次,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设置内在动力不足还体现在新增专业设置上。笔者通过对民族地区样本高校3年来新增专业审批情况对比分析发现,民族地区样本高校从2019年到2021年新增审批专业共32个,其中有30个是专业目录中已有的特设专业并非新专业,而仅有甘肃农业大学的草坪科学与工程和新疆医科大学的生物医药数据科学2个专业是新专业,显然民族地区本科高校绝大多数是在专业目录的规定下设置专业,缺乏依托自身学科优势开发新专业和设置新专业的内在动力。最后,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设置的功利化倾向也暴露出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设置缺乏内在动力。如艺术类专业,尤其是绘画、音乐、视觉传达艺术等近年来连续登上就业红牌榜的专业,却成为民族地区样本高校现有布点中一直排名靠前的专业,专业数量增加的同时专业招生人数也持续上升,然而艺术类专业增加及扩招的背后是某些高校精心算计,以高昂的学费获得利益最大化的结果。功利化的专业设置正在蚕食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办学特色,同时也导致就业难问题更加突出。

  (三)专业结构与民族地区社会产业结构缺乏有效对接

  学界一般将就业结构偏离度作为衡量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协调性的一个重要指标,根据赛尔奎因-钱纳里结构变动模式的基本思想,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下,其就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应该保持合理的比例,超出这一比例的程度为就业结构偏离度,也称为产业人才结构偏离度。其计算公式为:

  Si=GDP产业构成比/专业人才产业构成比)-1

  GDP产业构成比=Yi/Y,专业人才产业构成比=Li/L

  其中Yi是第i产业的产值,Y表示三大产业总产值;Li表示第i产业就业人才数量,L表示总就业人员数。当Si=0时,产业结构与人才结构完全协调;当Si<0时,产业人才供过于求,需要人才输出;当Si>0时,该产业人才供不应求,需要吸纳更多人才。

  笔者对民族地区的4个样本省区2019年度的产业人才偏离度进行计算,发现4省区第一产业的就业产业结构偏离度均小于零(青海S1=-0.68,甘肃S1=-0.77,新疆S1=-0.64,宁夏S1=-0.81),农业人才存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但根据4省区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以及相关三农政策,均提出要完善农业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高素质农业技术人才,这表明虽然4省区农业人才供大于求,但高质量应用型的农业人才仍然缺乏,同时也表明民族地区农业专业人才培养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并未有效对接。从4省区专业设置现状也可以看出,11所开设农学专业的高校,布点最多的是园艺、农学、植物保护、动物医学等传统农学专业,而与新农科建设以及民族地区农业发展相关的智慧农业、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草业科学专业相对较少。此外,4省区第二产业(青海S2=0.92,甘肃S2=1.18,新疆S2=1.49,宁夏S2=1.57)的就业产业结构偏离度最大,说明第二产业人才需求大,与第二产业相关的专业人才培养和民族地区产业结构的契合度较低,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协调性较差。从表3中也可以看出虽然工学专业是专业设置最多的学科,但与其专业目录中的260个专业相比,占比不足50%,表明民族地区工学专业设置并不全面。与第一、第二产业相比,第三产业中(青海S3=0.06,甘肃S3=0.73,新疆S3=0.05,宁夏S3=0.11)青海和新疆的就业产业结构偏离度接近于零,表明两省区与第三产业相关的专业结构与本地产业结构衔接较好,相比而言甘肃和宁夏两省区与第三产业相关的专业结构和本地产业结构衔接较差。

 

  三、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优化路径

 

  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优化既要遵循知识的内在发展逻辑和学生自身发展逻辑,也要遵循经济社会的外部需求逻辑和专业设置相关制度逻辑,专业优化的本质就是实现四重逻辑的耦合。当前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设置不平衡、内在动力不足、与产业衔接不紧密等问题在本质上是四重逻辑耦合不充分,甚至割裂的表征。然而实现四重逻辑的耦合需要高校、政府、市场乃至学生等相关利益主体共同努力。

  (一)构建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自主决策机制

  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扎根民族地区办学,在民族文化和产业环境中成长,熟知民族地区文化特色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对于民族地区专业设置和优化调整更具发言权,理应获得更多的自主决策权。

  构建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自主决策机制,首先要改变政府主导下高校在专业优化调整中的被动地位,使政府文本规范下的规范型专业设置模式向规范生成型专业设置模式转变。具体地说,就是要打破原有的依靠国家专业目录设置专业的路径依赖,而是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整合自身学科专业资源,结合民族地区人缘、地缘、文缘优势开发新专业,激发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设置的内在动力。其次,对于民族地区专业覆盖率较低的地方本科高校如青海、宁夏,应给予更多专业设置自主权,在专业申报、审批以及专业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上的倾斜。再次,发挥对口支援高校专业资源优势,带动和引领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优化调整。对口支援高校往往办学综合实力强,在专业开发和建设方面具有资源优势,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在自主优化和调整专业的同时应借助支援高校专业资源优势,主动谋划本校专业建设和发展方向。最后,对标民族地区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新兴产业,巩固和持续提升重点专业,增加和开设新专业。如青海地方本科高校应对标高原农业产业集群,提高相关专业建设质量,同时对标青海在国家生态保护中的战略地位,开发与清洁能源、储能工程、生态经济等相关的新专业。

  (二)构建政府宏观调控机制

  由于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在自主进行专业调整的过程中,难免出现内外部供需信息不对称而导致高校专业调整决策失误,抑或高校自我监督机制不健全而导致重复布点低成本的专业、片面追求专业数量的扩张而忽视专业的内涵建设等问题,因此,在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优化调整过程中,政府既要做到充分授权,同时也要做到科学监管。

  一方面,加强民族区域内高等教育统筹发展,做好顶层设计。其一,国家应加强对高等教育资源不足地区的扶持,在对民族地区样本高校专业设置进行梳理的过程中,青海、宁夏两省区地方本科高校数量较少是造成专业覆盖率低的主要原因。而两省区的十四五发展规划中分别规划了建设西宁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宁夏国际学院的高等教育发展目标,国家应高度重视并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其二,构建民族区域内专业建设信息共享平台。民族区域高校专业设置和发展的差异性是实现区域内高校互补合作的契机。通过建立民族区域内专业建设信息共享平台,发布专业设置和调整信息,专业人才就业预警、新专业开发及建设年度报告等有效减少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建设的盲目性和同质化问题。

  另一方面,要加强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设置的省区级统筹。对民族省区来说,首先要明确扩大省区级统筹权并不是要限制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的专业设置自主决策权,也不是强化省区级行政管理权,而是要通过专业设置的省区级统筹规划、政策引导、财政投入和质量监督使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主动优化调整专业结构,更好地为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其次,各省区要狠抓专业统筹调整政策的落实。虽然各省区在统筹专业调整的过程中都出台了相关措施,如甘肃通过高等学校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建立了高校专业结构动态调整机制并制定了民族地区高校学科专业调整规划;宁夏通过学科专业常态化检测,人才需求预测预警系统,定期公布重点紧缺专业清单,为专业调整提供参考。但对照样本省区专业设置和布局情况,专业设置不平衡、专业开发动力不足、与产业衔接不紧密等问题依然严重,可见各省区专业统筹的政策并未有效落实。

  (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竞争是引导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服务民族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机制。在市场竞争中,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依靠低成本、同质化专业很难在激烈的高等教育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唯有立足主干学科,结合市场需要开发新专业,通过差异化竞争获得发展机遇。

  竞争既是一种优胜劣汰的过程,也是一种积极主动对抗的过程,更是一种自我创新和进化的过程。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既可以迫使民族地区中小规模地方本科高校根据社会需要改造旧专业,布点新专业,也可以迫使大规模地方本科高校淘汰质量差,就业率低的专业,创新专业建设理念和模式,充分激发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建设的内在活力。此外,在市场竞争中,保持较高的社会参与度也是高校专业设置的应有之义。当前社会参与高校专业建设主要是以校企合作方式展开,但由于高校与企业在合作认识和理念上的偏差、相关制度的不健全,致使双方合作往往收效甚微,社会参与度低直接影响专业建设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质量。因此,引入市场竞争的同时,教育主管部门及高校应积极引导和激励更多企业参与到高校专业调整中来,将毕业生的就业情况,用人单位的反馈意见作为评价专业建设质量的核心标准。

  (四)重视学生在专业调整中主体性的发挥

  在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专业建设中,专业制度是否合理、专业优化调整效果如何,最直接最深切的感受者就是学生,学生既是专业教育的对象,也是高校专业调整最重要的内部需求主体,但更是高校专业优化调整中最容易忽略的对象。因此,高校专业调整必须重视学生主体作用的发挥。

  一方面,高校应扩大学生的参与决策权。在专业调整过程中,允许学生代表参与专业建设和调整工作,积极征求学生建议,及时公布专业增设、淘汰信息和专业课程体系调整情况等,使学生充分享有知情权和建议权。另一方面,健全和优化校内转专业制度,保障学生专业选择权。由于受招生过度宣传、专业认知不足、盲目填报志愿等因素影响,部分学生入校后会产生转专业的意向。虽然,民族地区地方本科高校均制定了转专业的相关规定,但在执行过程中,有的程序繁琐,有的迫于学院之间生源竞争,设置高门槛,严重限制了学生的专业选择权。为此,高校管理者应转换思路将学生转专业的诉求作为专业优化调整的一种策略。尊重学生专业选择意愿,简化转专业相关政策程序、优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并从学生的专业选择中感知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合理设置新专业,积极调整和改造旧专业,提高专业教育供给与学生专业选择的吻合度。

万明钢,西北师范大学原副校长、教授刘亚芳,西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

原文刊载于《中国高教研究》2023年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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