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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学院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2016年06月02日 00:00 admin 点击:[]

河套学院提案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信息来源[河套学院工会]

信息上传[admin] 上传时间[2016/6/2]

为了更好地行使教代会职权,充分发挥提案工作委员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根据《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委员会职责。

一、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教代会负责,在校工会的指导和本委员会主任主持下完成代表的提案征集、审理、检查、反馈工作。

二、围绕教代会议题及教职工群众利益关系重大的问题,于每次大会召开前一个月,进行征集提案工作。负责收集、审查、整理提案,送有关部门处理,对涉及全局性重大问题的提案,向教代会提出建议列入大会议题。

三、对征集到的提案进行研究和分理,决定是否立案。在正式会议上,向全体代表报告立案和分理情况。

四、对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处理的提案进行跟踪检查和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项项有交待,并将提案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向提案人反馈,并听取提案人对落实提案的意见。

五、教代会闭会期间,定期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处理落实提案的情况,并负责向下次教代会作出报告。

六、总结提案工作经验,探索提高提案质量和审理工作水平的办法,提高民主管理水平。提案人须是本届“双代会”代表。一般由教职工代表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并需亲自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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