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套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河院发〔2022〕115号
各部门、院系:
为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提高全院师生安全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预防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教学、科研工作有序运行,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院财产安全,按照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整体要求,学院决定成立河套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一、河套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呼和 李秀良
副组长:何 鹏 董贵成 王永明 宋长江
成 员:党政办公室、教务处、保卫处、科技处、人事处、发展规划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总务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处、网络信息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教务处是全院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保卫处协助教务处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切实配合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相应职责。
各院系需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院系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
2.领导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审议审定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审议审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重要事项,协调解决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审议审定实验室新建、改建、扩建、撤销等项目和实验项目的安全风险及防范方案;
5.审议审定实验室安全管理事故责任并提出处理意见,领导推动学院实验室重点隐患的整改工作;
6.指导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7.指导、协调学院重大突发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8.领导和监督职能部门及院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及履职情况。
(二)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拟订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2.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对各相关院系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进行督导;
3.负责组织开展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业务培训、安全检查、风险防范和应急演练,督促院系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
4.负责实验室消防及治安安全工作,对实验室防火、防盗和治安等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5.负责组织开展学院实验室安全设施建设,以及实验室建设与改造项目、危险性实验项目场所的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论证;
6.组织召开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会议和全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7.提出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预算,并监督预算执行绩效和执行进度;
8.在学院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积极协助做好实验室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9.受理学院实验室安全事件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三)院系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院系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体系,确定内设机构、实验室、课题组等组织的安全责任人,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层层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职责;
2.根据本院系的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和完善适用于本院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开展本院系实验室安全教育、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并做好全程谋划、现场组织和事后总结;
4.全面辩识和精准管控本院系的危险源及风险点,建立本院系实验室危险源及安全隐患动态台账。做好涉及危险品和具有危险性实验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做好危险品和危险设备的管理,及时防控安全风险;
5.组织开展本院系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时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并做好本院系实验室安全警示教育工作;
6.落实实验室安全条件保障,解决本院系实验室安全管理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及时报告本院系无法解决、需学院协调解决的安全问题;
7.建立应急机制,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应急处置,同时报告学院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