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内厅际办函[2012]12号)文件精神,河套大学党委高度重视,责成学校纪委积极开展工作。5月9日,由学校纪委牵头成立了治理教育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治理教育收费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同时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要求各部门对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自查率达到了100%。
5月15日到5月25日,由计财处、纪检监察审计处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检查组,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我校治理教育收费工作进行了重点检查,宣传了国家政策,强调了财经纪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边检查边整改,保证了本次检查真正落在了实处。通过检查,没有发现我校存在以热门专业等名义提高标准收费,也没有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
近年来,我校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和服务性收费的规定,对各类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一律予以公示,并做到公开透明。
规范教育收费是一项长期工作,我们将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建立长效机制,严把收费关,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和执行标准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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