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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语言文学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社会和学校的稳定,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高校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加快我系又快又好发展,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蒙古语言文学系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系主任、系主任助理

成员:专兼职辅导员、教研室主任以及团总支、学生会

二、突发事件处理原则:

1、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害社会和学校的稳定,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重大失窃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学生宿舍发生火灾事件,学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酗酒闹事等事件。

2、本预案是我系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主要依据。

3、我系一旦发生学生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三、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1、本工作小组成员团结一致,统一思想,迅速反应,在及时了解学校党委和分管副校长和有关部门的指导思想和决策部署之后,按照学校的要求,开展具体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加强对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工作,认真完成有关部门所分配的各项任务,做到工作全面,人员落实,维护学校和系部良好的治安秩序,确保平安。

3、对全体师生进行公民道德宣传和法制教育,增强师生遵纪守法和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树立防止被伤害的意识,学习相关技能。加强师生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发生等安全意识。抓好我系寝室文明建设,对学生用电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4、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在第一时间了解学生动向,召开各班党支书、班长、团支书会议,通过班级学生骨干传到上级精神。通过走访学生,与学生加强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关爱学生并缓解压力,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有针对性的做好学生工作。

5、教育学生增强自我的卫生意识,注意饮食卫生,防止病从口如,防止中毒事件。

6、加强值班工作,做到坚守岗位,履行值班职责。加强重点部位、学生宿舍和活动场所的检查,及早的发现问题,并用最好的方法消除隐患。

7、充分发挥党员、学生干部的作用,畅通信息网络,了解学上思想动态,确定信息联系员,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做好事前预防工作。

8、各位成员要时刻保持信息畅通,做到24小时开机。

9、了解和掌握学生突发事件的情况,控制局面,阻止事态发展,并研究突发事件处理的具体策略;

10、组织和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突发事件,并及时将重大恶性突发事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11、密切配合医疗、防疫、公安等机构对事故的处理;

12、负责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13、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四、处置原则:

1、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及早发现、应对得当、措施果断的原则。

2、做到以教育为主、处理为辅的原则。揭露打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

3、做到及早发现,及时报告和控制局势,争取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把事情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防止个别问题共性化,局部问题全局化,经济问题政治化,内部问题对抗化。

五、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学生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视不同情况分别启动。

(一)、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各班辅导员,并根据情况立即施救;情况严重者,知情人员立即向120急救中心报告,实施急救;

(2)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我系党总支副书记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医院;我系应在30分钟之内将情况报告校学生处及校领导;

(3)辅导员将情况报学生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准备心理干预方案;

(4)各班级辅导员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系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6)系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事件备案。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各班辅导员;

(2)辅导员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系领导负责学生工作的领导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各系应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48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生处汇报,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事件备案。

3、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报告学校保卫处或110报警,同时及时将情况报告辅导员;

(2)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医院诊治;同时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系领导汇报;

(3)系应在获悉情况后30分钟之内报告系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如学生处等报告情况;;

(4)发生学生伤亡的,系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5)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6)相关班级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7)系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打架事件备案。

4、学生重大失窃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重大失窃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向系保卫处报案,情况报辅导员;

(2)辅导员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保护现场;同时将情况向系领导汇报;

(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察和事件的调查工作;

(4)系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失窃事件备案。

5、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他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辅导员在接到通知后向系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在30分钟之内将情况向学生处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发生学生伤亡的,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系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交通事故备案。

6、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处理。

(1)学生宿舍发现火情后,应立即向宿舍管理人员、保卫处、辅导员报告、学生处,情况严重的应在第一时间向119火警报告;辅导员立即将情况向系领导汇报;

(2)发生学生伤亡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辅导员将情况报学生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准备心理干预方案;

(5)学院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火灾事件备案。

7、学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的处理。

(1)学生突发性疾病、食物中毒或发生群体性流行疾病,应立即向校医院、保卫处、辅导员报告,情况严重的应在第一时间向120急救中心报告;辅导员立即将情况向系领导汇报;

(2)立即向学校学生处报告;

(3)发生学生伤亡的,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系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事件备案。

8、酒后引发的重大事件处理。

(1)知情人应立即向辅导员及保卫处报告;

(2)辅导员及保卫处工作人员到场后,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保护现场,同时向系领导报告;

(3)及时向学生处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治及相关处理工作;

(4)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善后工作;

(5)系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事件备案。

在系处理的所有突发事件中,有涉及学生伤亡或涉及校纪校规、法律法规的,按《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对重大的学生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学生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我系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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