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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

(一)2015年度设立的高校科研项目:

1.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3.高校专项项目:

1)自治区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思政专项”),包括重点、一般、自筹项目;

2)自治区高等学校学术期刊“名栏建设”项目;

3)自治区高等学校“图书情报技术与文献资源建设”项目。

(二)对批准立项的课题,教育厅将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学院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给予配套支持。

1.自然科学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6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不超过4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1万元;

2.思政专项:重点项目不超过1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0.5万元;

3.自治区高等学校学术期刊“名栏建设”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5万元;

4.自治区高等学校“图书情报技术与文献资源建设”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5万元。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项目申报不设指南,申请者应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扣学术前沿,提出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题目。

2.思政专项:紧紧抓住思想政治教育领域重大理论问题和前沿趋势,或者密切联系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和师生思想实际,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现实意义,题目自拟。

3.自治区高等学校学术期刊“名栏建设”项目:所办刊物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刊宗旨,舆论导向和知识导向正确,出版形式规范,栏目设置合理;申报的栏目具有鲜明的文化个性和地域性学术特色,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

4.自治区高等学校“图书情报技术与文献资源建设”项目:着力围绕国家和自治区的图书情报技术与文献资源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开展研究。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实践研究要具有现实性和针对性,题目自拟。

(二)申报条件

1.本次所有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择优立项(详见附件1)。

2.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项目申请者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比例不低于申报总数的80%学院推荐上报20项。

3.思政专项:鼓励青年教师,尤其是辅导员、班主任承担该项目,该项目申请者年龄在45岁以下的比例不低于申报总数的60%学院推荐上报3项。

4.自治区高等学校学术期刊“名栏建设”项目:凡由全区普通高等学校主办、国内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的学术栏目,设置在4年以上,总发文量超过80篇,未曾因违纪违规行为而受到处罚的均可申报,申报主体为期刊出版单位。每所高校限推荐1个栏目。

5.自治区高等学校“图书情报技术与文献资源建设”项目:申请者须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图书馆在编人员,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每所高校限报2项。

6.项目申请者不能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项目。

(三)具体申报条件以《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为基本依据。

三、申报流程

因系统升级维护原因,2015年度项目不通过网上申报,只采取纸质材料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一)各部门要按照《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及本院科研立项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初审工作,学院科技处对申报的项目择优推荐审核后,在校内公示。

(二)报送推荐项目材料:

1.学院科技处负责审核申报材料。

⑴ 项目申报材料(专项项目除外)包括A表一式2份,B表一式6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分别装订。

⑵ 专项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自治区高等学校学术期刊“名栏建设”项目推荐书一式6份;自治区高等学校“图书情报技术与文献资源建设”项目申报书(含匿名审评表)一式6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分别装订。

以上材料与《201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加盖部门公章)一并报送至科技处计划成果科,同时报送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至hdkjk@163.com

2.思政专项申报材料(A表一式2份,B表一6份)由科技处负责审核,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分别装订,报送至科技处计划成果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hdkjk@163.com.

上述项目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491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本次项目申报以部门为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

(四)科技查新。学院确定推荐项目后,委托教育部内蒙古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站对推荐的自然科学类项目进行科技查新(费用自理)。项目查新材料由内蒙古大学科技查新工作站统一报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2015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1.承担历年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各类项目尚未按时结题验收者;2.承担国家级、省部、厅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验收者。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尹嘉敏     陈喜杰

联系电话: 04788417825

本通知及附件可登陆学院科技处网站、学院OA办公系统或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 www.nmgov.edu.cn“政务信息公开”栏下载。

 

 

科 技 处

2014711

共5个附件,请在系QQ群中(或学院OA系统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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