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建设

河套学院“五·四”评优表彰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8-23    来源:   点击:[]


 

为表彰鼓励先进,树立学习榜样,造就一大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际需要的优秀人才,增强团学组织的先进性和团员青年的模范意识,根据团章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优内容

团学工作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文明班集体、优秀社团、先进团学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班主任、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社团之星

二、先进集体的评选

(一)团学工作先进集体

各教学单位自行申报,学院根据其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综合评定3-5个先进集体。

1.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体系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重点,围绕学院工作中心,积极开展团学工作;

2.在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权益维护、学生管理与服务、资助管理、心理健康、安全保障等方面成绩突出;

3.团学组织健全,班子建设好,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组建一年以上(含一年)。

2.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青年工作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

3.组织基础好。认真担负教育团员、管理团员、监督团员和组织青年、宣传青年、凝聚青年、服务青年的职责。组织设置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发展团员、开展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有效实行班团一体化运行机制和班级团支委及班委会兼任制度。

4.工作效果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能够带领团员青年扎实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

5.班子建设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三)文明班集体

1.自然班组建一年(含一年)以上。

2.有健全的班团组织,有效实行班团一体化运行机制和班级团支委及班委会兼任制度。班干部独立工作,成为集体的核心和表率。同学之间团结友爱,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班级有严明的纪律和和谐的班风,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形成了催人奋进的集体心理气象。

3.班主任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心理、学习等方面教育,善于处理学生间、任课教师与学生间关系,任课教师对班级评价高。

4.注重学风、班风建设,班级学生在思想、学习、体育、艺术、纪律、卫生等方面综合评价居本系部上游水平。

5.能够积极配合系部、学院工作,开展和参与有益的文化科技文娱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突出。

6.班级学生无违规违纪现象,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无劣迹生、无辍学学生。学生旷课率、考试不及格率高的不得参评。

(四)优秀社团

1.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章程内容完备、组织机构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档案齐备。

2.一年至少举办两次有特色的活动,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成才,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影响力大。

3.积极参加院、系部组织的校园文化活动。

三、先进个人的评选

(一)先进团学工作者

1.先进团学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学院、系部从事团学工作人员。

2.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和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3.专业能力过硬。恪守职业规范,认真履职尽责,做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

4.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有较大影响力。

(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

1.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评选对象为从事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满一年且目前仍在岗的辅导员班主任。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学生工作有思路、有创意;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乐意为学生服务;熟悉学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系部、学院的活动,班级无违规违纪学生;经常深入学生班级、宿舍,及时了解和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4.所带班级曾被评为或本年度拟被推荐为院级及以上优秀班集体、团支部的辅导员班主任优先推荐。

(三)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1.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能很好地履行职责,关心社团的发展,指导社团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定工作重点。

2.指导学生社团制定工作计划,拟定活动方案,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总结,及时向团总支、团委报送反馈社团活动的开展情况,所指导社团活动开展好。

3.掌握社团成员的思想动态等情况,加强与团总支、团委的联系,指导学生解决在社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维护社团、社员正当权益。

4.关心社团干部的成长,注重加强与社团干部的联系沟通,指导社团做好考核、评优等工作。

5.指导社团一年以上,所指导社团活无违规违纪现象。

6.原则上曾被评为院级以上优秀社团或本次拟被推荐为优秀社团的社团指导教师优先推荐。

(四)三好学生

1.评选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

2.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践行者,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3.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院各项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评价在所学专业前30%,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或在大型体育竞赛中取得良好成绩,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

(五)优秀学生干部

1.评选对象:学生团支部、班委会干部;系部团总支、学生会学生干部;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各系部在推荐名额内至少推荐一名团干部。

2.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强的意志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

3.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学年,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并较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需经民主评议后推荐;

4.品德优秀,文明修身,模范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勇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各方面全面发展,综合评价成绩在所学专业前50%;身体素质好,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5.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娱体育及科技文化创新等活动,善于做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完成院、系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因出色工作获得相关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

(六)优秀毕业生

1.评选对象:应届毕业生。

2.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有突出表现和典型事迹,是青年学生求学、立德、修身、成才的学习榜样,能够激发和凝聚锐意进取、拼搏向上的精神力量,在师生中引起热烈反响;

3.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优异,在专业竞赛、科技创新、发明创造、学术科研等方面获得奖励或取得成果的,在学生中有良好的影响;

4.愿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典型,或在创新创业方面成绩突出,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有一定影响力和带动作用;

5.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事业等方面获得奖励或成绩突出,有一定影响力和带动作用;

6.在校期间在思想品德、学业能力、全面发展等方面实现自我突破和超越,经过努力取得一定成绩,在学生中起到带动和引领作用。

(七)优秀共青团员

1.评选对象:在校学生中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每年表彰前的430日)的共青团员。专职团干部不参加评选。

2.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风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4.模范作用突出。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遵规守纪自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八)优秀青年志愿者

1.评选对象:注册成为志愿者的学生。

2.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每年全年志愿服务活动累计时长达到60个小时。

3.在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做出特殊贡献或表现突出者。

(九)社团之星

1.评选对象:已注册社团在册会员。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端正,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严于律己,奉献在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3.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善于指导或带领团队创造性地运作项目和开展活动,在社团内威信高;

4.积极投身社团建设规划、项目运作和活动开展,有较强的沟通、协调、策划、组织能力,为所在社团的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5.原则上曾被评为院级以上优秀社团或本次拟被推荐为优秀社团的社团在册会员优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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