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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校级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综合素质,根据国家资助政策的有关文件规定,学院开展2023-2024学年校级奖学金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按照《河套学院校级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河院发[2021]145号)文件执行。

二、评选要求

1.各系要组织召开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按照《河套学院校级奖学金评选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评选条件制定具体评选标准,安排部署组织评选工作。

2.辅导员、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评选过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并认真指导学生填写河套学院校级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3.各系要严格审查学生参评资格,核实、查验申报材料。确定初审名单并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出,取消评选资格并缩减院系下年度评选名额。

4.申请表和初审汇总表从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微信群下载。

三、上报时间

初审公示结果和初审汇总表请于20241116日前将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届时不报,视为该系无符合条件者。

 

学生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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