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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补录网上填报志愿等有关事宜的公告

2012年08月24日 00:00  点击:[]

现将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补录网上填报志愿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条件

1、考生参加过所在盟市的初中升高中考试(赤峰市、鄂尔多斯市的考生只有三月份参加过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网上报名的),且投档成绩在100分以上;

2、已经被高中(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等)或五年制高职学校(可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中等学校招生”频道的“信息查询”一栏,点击“2012年内蒙古五年制高职(3+2)录取结果查询”栏查询本人录取情况)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志愿。

二、网上填报志愿及录取时间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9月25日8:00--18:00;录取时间:9月26日—28日。

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

1、网上查询补录招生计划。五年制高职(3+2)补录招生计划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五年制高职(中考)网报志愿专栏”查询。

2、根据补录招生计划,结合本人意愿、兴趣和招生学校及专业要求等填报适合考生本人的学校及专业志愿。

3、网上填报志愿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立即进行投档。

四、有关注意事项

1、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本人填报志愿。填报志愿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放弃所填报的志愿;对已投档的考生,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征询考生是否愿意被录取,也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为由退档;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退档。

2、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提醒考生在网报志愿前修改本人密码。考生因自己泄露密码造成损失责任自负。如发现报考志愿等个人信息被篡改,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4、已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准考证》,到原毕业学校领取本人学籍档案后交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核实录取结果,如果录取结果与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显示一致,则将考生报考档案和学籍档案装入《考生档案》袋密封后交考生本人。否则,不得向考生提供考生档案。《考生档案》由考生本人携带,入学报到时交招生录取院校。各盟市招生考试机构不再统一向各招生录取院校邮寄考生纸介质档案。

5、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补录的有关信息等均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的为准,请有关学校和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和查阅网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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