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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评审机制,激活教师队伍:河套学院职称评审制度改革探究
2024-11-04 10:59   审核人:


高校教师的专业发展是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科学、公正、激励性的职称评审制度是推动教师成长、实现学校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抓手。学院在2024年启动了新一轮职称评审制度改革,以突出教书育人实绩、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为基本原则,着力构建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的职称评审机制。这一改革举措对于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学院职称评审制度的现状与特点

(一)组织架构:专业性与公正性并重

学院成立了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下设教师系列、实验系列、思政系列三个评审组,分别负责不同岗位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评审组织的构成突出了专业性公正性并重的原则。一方面,各评审组均由本领域的资深专家担,确保评审工作的学术权威性;另一方面,引入多名校外专家参与评审,以客观、公正的视角提供评价意见。这种内外结合、专兼互补的组织形式,有利于保障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二)评价体系: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在教师职称评价体系的设计上,学院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根据教师岗位职责的不同,学院制定了教学质量、科研业绩、社会服务等多维度的量化评分标准,对教师在各领域的工作实绩进行全面考量。同时,学院还注重发挥同行专家的主观判断作用,通过述职答辩、实地考察等定性评价环节,对教师的学术造诣、育人理念、团队协作等软性指标作出综合评判。

定量考核确保了评价过程的规范性和可比性,而定性评价则弥补了量化指标的局限性,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较为科学、全面的教师评价体系。

(三)分类评审:突出岗位特点和职责导向

学院的职称评审对不同岗位系列的教师实行分类评审、单列标准。对于教学科研并重的专业课教师,在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和科研业绩方面提出了较高要求;而对于主要承担实践教学的实验系列教师,评审则更侧重于实验项目、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实践性指标;对于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评审标准更强调育人实效和思想引领作用。

这种“多维尺子量到底的分类评审做法,彰显了学院以岗定职、按职评聘的改革导向,有利于引导教师聚焦本职、放心从教,激发不同岗位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评审程序:公平公正与效率并举

为保障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学院制定了严格的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在个人申报、资格审查、院系初评、学校评审、结果公示等各环节,学院均明确了相应的工作规范和时限要求,切实保障评审工作的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到位。针对职称评审中的利益关联问题,学院还建立了回避制度,严防评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同时,学院还注重提升评审工作效率,优化业绩材料的报送流程,开辟绿色通道,以容缺受理等方式为急需紧缺人才开设职称快车道,让有贡献的教师及时获得职称晋升的发展机会。

二、学院职称评审机制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量化考核指标的局限性

尽管学院在职称评审中引入了诸多量化考核指标,试图客观、准确地评价教师的工作实绩。但在实际运作中,仍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局限性。

首先,论文、项目、获奖等量化指标本身并不能完全反映教师工作的实际质量和贡献。部分教师可能存在急功近利、数量至上的倾向,而忽视了教学科研的创新性、连续性和深度。

其次,不同学科专业的教师在科研产出、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特点差异较大,统一的量化标准并不一定能够全面、公平地评价教师的实际水平。

再者,部分教师还可能利用数字游戏等手段,刻意追逐量化指标,从而提高评审得分,违背了评审工作的初衷。

因此,在实际评审工作中,还需要在坚持量化考核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指标设计,引入创新性、贡献度等多维评价因素,以提升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导向性。

(二)评审结果的公信力有待提高

职称评审结果事关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也是学校人才选拔的风向标。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教师对评审结果的认可度还不够高,主要表现在:

一是评审过程的透明度有待提升。尽管学院要求在各评审环节进行公示,但在实际操作中,公示的内容和方式仍相对简单,教师对评审细则、得分依据等掌握不够,难以理解和信服自身的评审结果。

二是针对职称申诉的处理机制还不完善。当前,教师如对评审结果存疑,反映诉求的渠道还不够通畅,申诉的调查和反馈机制有待优化。

三是评委会专家的评判标准还存在一定随意性。由于缺乏统一的评判尺度,不同背景的专家在定性评价时的主观性较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审结果的公平性。

对此,学院还需要在提升评审公开透明度、健全申诉机制、统一评审标准等方面持续发力,以进一步提升职称评审工作的公信力。

(三)对教师教书育人实绩的考量有待加强

作为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的教育机构,高校教师的教书育人实绩理应成为职称评审的核心要素。然而,在目前的评审机制下,对教师在教学、育人方面的考核还不够全面、深入。

一是在评价指标设计上,教学工作量、教学奖励等显性指标占比较高,而教学投入、课堂效果、学生反馈等隐性因素的权重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教师潜心教书、用心育人的内在动力。

二是对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的考量不足。当前的评审机制更侧重于科学研究,而对教师在教学研究、课程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和贡献考虑不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对教学工作的重视程度。

三是对教师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工作职务的激励力度偏低。尽管文件明确要求教授、副教授晋升时须有学生工作经历,但在具体评分标准中,学生工作经历的分值较低,难以充分调动教师参与学生管理和思政教育的积极性。

因此,学院在完善评审机制时,应进一步强化教书育人在考核指标中的主导地位,将课堂教学效果、人才培养质量作为评价教师业绩的首要标准,引导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入教书育人实践。

(四)对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等岗位的评价机制有待优化

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在高校立德树人、学生思想引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在现有评审体系下,对这两类教师工作特点的考虑还不够精准、全面。

一方面,由于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以育人实效、思想引领为主要职责,其工作成果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政治性,但在评审指标设置上对教学科研类硬性指标的要求偏高,而对于思政教育实际效果、学生成长成才的考察权重不足,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这类教师的职业获得感。

另一方面,在现行的思政系列评审标准中,对教师个人的思想素质、理论水平提出了定性要求,但操作中如何对教师的思想状况、认识能力作出客观评价仍有难度。

再者,对于思政教师、辅导员参与理论研究、课题项目的考核力度偏低,不利于提升这类教师的学术理论素养。

针对上述问题,学院应进一步健全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的分类评价体系,在思想引领、育人实效等方面提出更加精准的考核要求,并通过师生评价、实地考察等多元化评价手段,科学评估其工作实绩;同时加大对思政教师、辅导员参与教学科研的支持力度,以破五唯的评价导向激发其成长动力。

三、进一步深化学院职称评审制度改革的策略

(一)优化教师发展导向的考核指标体系

在现有定量考核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各岗位教师的评审指标,彰显学生发展为中心的评价导向。

一是进一步突出教育教学在职称评审中的首要地位。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指标的权重,将学生评教、同行评议作为教学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引导教师潜心教书、精进教学。

二是健全科学合理的科研评价指标和方法。结合不同学科特点,科学界定各类科研项目、论文的认定标准,突出科研贡献的创新性和显示度,鼓励教师聚焦科研四性,多出高质量标志性成果。

三是完善师德师风在职称评审中的一票否决制。通过个人事迹报告、师生评议、诚信档案等多种评价手段,将教师的职业操守、育人情怀作为职称晋升的基本前提,以师德导向引领教师成长。

四是强化教师社会服务情况的考核权重。将教师主持横向课题、成果转化、咨政建言等社会服务项目纳入评审范围,鼓励教师主动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总之,学院应以教师全面发展为目标导向,建立涵盖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师德师风的多元化评价指标体系,引导教师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二)拓展职称评审的综合评价维度

针对不同岗位教师的职责特点,学院应进一步拓展职称评审的评价视角和考察维度,提升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全面性。

一是在教学型教师评审中,应充分考察其教书育人实际成效。可通过学生满意度调查、毕业生跟踪反馈等方式,客观评估教师的授课水平和育人贡献,将人才培养质量作为评价教师教学业绩的核心要素。

二是在科研型教师评审中,应重点评估其科研项目的原创性、显示度和影响力。应综合考察教师的科研方向与团队建设情况,兼顾科研工作的连续性与可持续性,引导教师长期专注、持续深耕。

三是要注重考察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育德功能。将价值塑造、能力提升、知识传授三位一体作为检验教师育人成效的基本标准,引导教师在传道授业中更加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是对思政课教师、辅导员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应强化对其育人实效的综合评判。可通过学生谈心谈话、重点学生个案分析等方式,考察学生思想行为的积极变化,将学生获得感、认可度作为评价教师思政工作实绩的重要因素。

此外,学院还应进一步拓宽教师在不同发展阶段的多元化成长路径。对于优秀的教学型、科研型、社会服务型教师,应在职称评审中予以倾斜支持,为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搭建立交桥

(三)提升职称评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职称评审是高校人才选拔的试金石,关系到师资队伍建设的成败。学院应通过健全评审机制、优化评审流程,不断提升评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是进一步明确各岗位教师的评审细则与标准。学院应围绕不同系列教师的岗位职责和发展诉求,分类制定评审指标和赋分权重,确保评价标准的科学性、适切性;并通过校内公示、网络宣传等多种渠道,使广大教师充分知悉评审规则,自觉接受评审指挥棒。

二是切实提升职称评审全过程的公开透明度。要在个人申报、院系初评、学校评审、结果公示等各环节,采取张榜公布、网上公示等方式,及时发布评审政策、流程和结果等关键信息,以昭示公开、接受监督。对教师提出的申诉意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

三是不断健全评审专家的遴选使用和管理机制。要进一步扩大校外专家在评审中的比例,提升评审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加强对评审专家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提高评审专家的政策把握能力和评判水平。建立评审专家诚信档案和退出机制,对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评委及时予以警示和清退。

四是加快推进职称评审的信息化改革。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打造网上申报、智能审核、电子评审相结合的云评审系统,推动职称评审工作从人治制度转变,实现评审工作由经验判断科学决策的跨越,以信息化手段助力人才评价机制更加科学、更为精准。

(四)强化职称评审的导向激励和政策保障

职称评审是学校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有效配置人力资源的重要抓手。学院应进一步强化职称评审在人才工作中的导向激励功能,充分发挥评价指挥棒在教师成长发展中的牵引作用。

一是优化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的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实行岗位等级与职称等级对应、学术水平与岗位职责相匹配的人才聘用新机制,真正形成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绩优酬的岗位管理与分配激励体系。

二是完善职称晋升与薪酬待遇、职业发展的激励政策。应在完善教师薪酬分配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高层次人才、业绩突出教师的倾斜力度,充分发挥物质激励对人才成长的促进作用;同时,学院还应拓宽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畅通教学型、科研型、社会服务型等不同类型教师的成长路径,让教师在与职称相匹配的岗位上各展其长、尽展其能。

三是为教师成长搭建政策支持和服务平台。学院应根据不同发展阶段教师的职业需求,精准设计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定期开展教学研修、科研指导、能力拓展等系列培训活动;搭建教学名师工作室、青年教师导师制等发展平台,促进优秀教师经验的传帮带,助力青年教师更快成长;不断优化人才服务保障机制,为教师创新创业、对外交流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和后勤保障,让教师静心教书、潜心科研,切实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获得感。

结语

高校教师是立校之本、强校之基。只有不断深化职称评审制度改革,以科学的评价机制引领教师专业成长,才能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学院应以本次职称评审改革为契机,立足以本为本、四个服务的办学定位,坚持学生为中心的改革方针,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分类评价、注重实绩的职称评审新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提供制度保障,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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