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学院关于成立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的通知
河院发〔2024〕34号
各部门、各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医学科技行为,保护受试者和研究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人的尊严与知情同意权利,对涉及生物医学研究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学校决定成立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委员会成员由行政管理人员、医药相关专业人员、法学专业人员和生物学专业人员等组成, 设置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10名,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 :季祥
副主任委员 :詹雨 刘文慧
委 员:刘艳萍 郭进 张丽芳 王强 高娃 刘瑞娟 郭志敏 高学博 李强 邸娜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负责日常性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