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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编与信息化部职责

采编与信息化部职责


1.负责提出本部门相关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意见,制订本部门发展规范草案,做好制度落实执行工作。

2.负责图书发行情报研究工作,研究国内外图书出版发行信息和动态,撰写图书情报研究年度报告。

3.负责馆藏图书服务保障情况研究,根据学院办学定位、学科专业建设现状、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学院各学科专业图书服务保障情况数量、质量研究,撰写学院各专业建设图书保障情况年度报告。

4.负责国内外大学图书馆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情报研究工作,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和动态,撰写大学图书馆信息化、智能化研究年度报告。

5.负责编制图书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草案,做好其年度建设工作。

6.负责落实图书馆中外纸质图书的征订、采购、验收、著录、加工、典藏等工作。

7.负责图书馆电子资源建设工作,完成中外文数据库试用、采购、安装、验收、编目工作。

8.负责图书馆信息化应用软件、数据库、电子设备和纸质图书的招标采购、合同初审、验收入库及其费用支付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提出购买的专用设备、材料的验收和费用支付审核工作。

9.负责编制打印当年纸质和电子文献资产账簿,及时与办公室办理签署移交清单,移交财产账簿账。

10.负责图书馆电子资源数据库、管理平台的维护和数据安全工作,做到“日备份,月刻盘”,月末向办公室移交当月“备份光盘”。

11.负责大学图书馆馆际交流,积极开展纸质资源、信息资源的交换、共建、共享工作。

12.负责数据库、电子阅览室、电子设备、信息化平台和电子设备使用技术指导工作。

13.负责图书馆特色文献库建设工作,指导地方与特色文献部做好特色文献库建设工作。

14.负责图书馆网络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和本部门使用管理资产的安全工作。设置专人监管网络安全风险点,经常检查消防设施等风险点,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15. 负责本部门馆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做好馆员岗位“小时制日志化”考核和“学时制”考核工作。完成本部门用户教育、参考咨询服务及其他服务年度任务。

16. 负责编制撰写本部年度工作计划(行事历)和工作总结。

17.完成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