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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河套学院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的决定

中共河套学院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的决定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高校学生中发

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精神,在认真培训、重点培养、严格履行发展程序的基础上,

经学院党委2 0 1 3年5月3 0日会议研究,决定吸收马艳霞等1 2名教师、刘志祥等

1 24名学生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从党支部通过之日起计算。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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