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天地 >> 正文

外语系心理危机事件应急预案

外语系心理危机事件应急预案

一、机制目标:

为老师及学生干部在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发生时,能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有序应对,同时能够及时、高效地应对和处理可能发生的学生突发心理危机事件,保证广大同学的正常生活学习秩序和生命安全,尽最大可能避免和降低心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化危机为转机,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1、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应急委员会是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机构。委员会主任由张学军、宋晓晴担任,副主任由张美香担任,委员学生科长、各辅导员、学生会正、副主席担任,委员会下设危机事件联络组和危机事件执行组和文件管理组三个具体部门。

委员会职责是组织和领导委员会下设部门,统筹开展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

2、危机事件联络组由我系学生会团学部负责,实行部长负责制

组员由其部门干事担任。其职责是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联络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班级和学生及其家长的联系方式,危机事件发生时,负责与各个责任方进行联系,请求支援等。

3、危机事件执行组学习部负责,实行部长负责制,组员由其部

门干事和各班级心理委员担任。其职责是宣传和落实院校有关学生心理健康的文件精神,危机事件发生时,执行学院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具体部署,对有特殊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适当的监控和心理疏导。

4、文件管理组由学院学生会纪保部负责,实行部长负责制,组

员由其部门干事担任。其职责是建立和更新学生及其相关责任人和相关部门的联系库,为危机事件联络组提供依据资料;建立和更新全院学生心理健康资料库和特殊心理问题学生资料库,为危机事件执行组提供依据资料;记录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为心理专家进行更深入的分析指导提供依据资料等。

5、各班级心理委员。其职责是及时发现并报告本班级学生的特殊心理问题,协助学院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应急委员会处理已经发生的心理危机事件,并对本班有特殊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适当的监控和心理疏导。

三、适用范围:

1、情绪不稳定,易受刺激,易采取过激行为的学生;

2、狂躁不安,行为异常,影响学业的学生;

3、自我认识失调,感情适应不良的学生;

4、人际交往严重困难,环境应激性差,相对自闭孤独的学生;

5、缺乏爱异性的能力,不能恰当地表达爱,致情结产生的学生

6、因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情绪消沉、低糜、抑郁的学生;

7、对现实产生偏见和不满,丧失生活信心的学生;

8、有其他特殊心理问题的学生。

四、心理危机事件的预防:

1、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利用宣传窗、团日活动等形式,广泛开

展心理健康知识宣教教育,及时印发教育资料,增强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意识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班级心理委员应当对所在班级的有较严重人际交往困难、情

绪不稳定、思想极端等特殊心理的学生有大致的了解,及时与学院心理健康部沟通情况,以为其建立心理关注挡案,从而进行定期监控,并收集相关信息,便于应对突发事件。

3、学生会应建立突发事件档案库,便于对有特殊心理的学生情

况进行汇总,并联系学校心理咨询室,定期对其做心理疏导。

4、班级心理委员和学生会以及任课老师应积极配合心理辅导老

师评估近期内易激化学生情绪的不安因素,加强相关心理健康知识的宣讲,把心理健康教育有机地渗透到各门学科的教学中。

5、学生会对心理事件频繁发生的特定学生应及时上报学校,建

立特殊档案加强关注并予以至少一年的心理疏导,且建议其家长及时带其问医就诊。

五、对于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理程序:

1、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理必须严格遵循“以人为本,生命第

一”的原则,组织自身力量并迅速请求心理咨询室等有关方面快速开展各项心理疏导救援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发生后,学生干部或辅导员应第一时间向

相关领导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采取措施情况、进展和下步打算等。

3、学生会部长及干事或者班级心理委员在接到报告后5分钟内

要联系当事学生;

4、突发心理事件发生后在场学生或学生干部在知道事件之后10

分钟内通知老师;

5、部长及干事或者班级心理委员遇到问题学生本人的情况下要

做到:

a.保持与问题学生的通讯畅通状态;

b.确定学生的位置,诱导其处于可监管范围内;

c.观察询问问题学生的当前状态,评估其心理的稳定状况;

d.通知就近学生或学生干部进行监管陪伴,并通知班主任迅速

到现场;

e.若特殊原因班主任无法赶到的应及时通知学院有关领导,向校/院心理指导室老师请求支援;

f.在确定危机状态解除前的72小时里,安排同班级学生、学生干部或室友对其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管,必要时可向校方申请医护及保卫部门的特殊监管,直至学生本人的法定监护人接管主要监护责任。

6、未能在第一时间联系到问题学生本人的情况下,学院学生会心理健康部部长及干事或者老师要做到:

a.不间断联系学生本人,要求其友人提供信息协助寻找,安排班级同学在其可能出现的地方巡查;

b.通知学院心理指导老师、学院有关领导请求支援,商议对策;

c.联系其家人,沟通情况,使其配合校方的寻找行动;

d.必要情况下,向学院领导请示,请求公安部门协助寻找。

7、突发危机事件处理过程中,心理健康部的部长及干事或者班级心理委员要对事件的处理做细致记录,通讯材料进行存档;

8、学生会要对事件的处理过程详细备案,对已存档的学生心理挡案资料进行整理便于院校两级有关部门及专家对事件发展和学生状况进行及时评估;

9、事件处理完结后,学生会要认真总结处理的经验,以便完善

今后的工作。

六、责任追究

1、学院各相关部门人员违反本预案有关规定要求导致突发事件

处理受到影响或者导致事态扩大,给相关责任人及其主管人员以相应的处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重处分:

(1)因管理混乱、危机事件预防措施不落实,导致突发事件发

生,并造成严重影响的;

(2)突发危机事件接报者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导致事

件处理受影响的;

(3)相关人员处置突发危机事件不力,延误突发危机事件处理

时机的;

(4)相关人员向上级部门报告事件信息未经领导审签,导致错

报、漏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5)相关人员未及时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导致事态扩大的;

(6)拒绝、阻挠事件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隐瞒事实真相。

3、违反本预案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附则

学校及学院相关电话一览表:

团委学生处电话:

心理咨询事电话:

上一条:外国语言文学系心理辅导站
下一条:外语系2013-2014年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总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