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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系学生会章程

外语系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会的基本性质

本系学生会是在党总支领导下、团总支、学生科指导下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学生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机构,是联系学生的桥梁、维护学生正当权益的忠实代表。

第二条 学生会的宗旨

教育、管理、服务。

第三条 学生会的基本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贯彻、落实系学生科、团总支的有关决议和规定、处理和解决本系学生的日常事务。

(三)倡导和组织全系同学积极开展各类文体、学术活动,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努力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 组织及职能范围

第四条 学生会组织机构

学生会由主席团领导,下设:组织部、外联部、文艺部、宣传部、生活部、学习部、体育部等部门。

主席团由3人组成,设主席1名、副主席2名;学生会下属的八个部门各设部长1名、副部长1-2名、干事人1-2名。

(一)主席团

1、负责制定学生会总的发展规划,对活动作出总策划,总体协调调动各个部门,推动学生会工作的全面开展和正常运行;

2、制定和完善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出席兄弟院系的重大活动,加强与其他院系的交流;

4、负责与老师联系,及时传达上层决议和工作布署;

5、监督各部门工作。

6、组织召开学生会会议和全体干部会议。

(二)组织部

1、负责学生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2、监督各部门工作。

(三)学习部

1、了解和掌握全系学生的学习情况,广泛听取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协助解决同学们在学习方面遇到的问题。

2、针对同学们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学习经验交流会、学术报告、讲座、知识竞赛、大学生论坛和辩论赛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和综合素质。

3、配合做好学风督查工作。

(四)外联部

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筹措经费,为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资金方面的支持。

(五)文艺部

1、举办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丰富同学们的文化生活。

2、了解、发现和推荐文艺人才。

3、协助做好团总支举办的各类文艺活动。

(六)宣传部

负责学生会活动的宣传工作,开展其它相关活动,协助做好校内宣传管理工作,在活动中负责通讯报道的发表,海报的设计与制作,舞台设计与布置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七)生活部

1、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堂、宿舍的监督管理工作,引导同学们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组织同学们开展公益劳动和自我服务活动。

3、协助学生处、团总支做好文明宿舍的检查评比工作。

4、了解、掌握同学们在生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5、做好各项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八)体育部

1、广泛开展各种群众性体育活动,并协助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有关知识讲座,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运动水平和体育欣赏水平。

2、组织学生会内部体育活动,加强主席团与部门之间,部门之间,干事之间的沟通与联系;

3、与兄弟系院进行赛事联办或体育文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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