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全面构建医学系实验室安全责任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场景化、清单化、全链条监管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精神,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展思想,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以下简称“三管三必须")要求,防范化解教学科研实验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
二、总体目标
进一步健全医学系实验室各级安全领导工作小组与管理机制,明晰安全主体责任,实行场景化、清单化、全链条监管机制,有效消除实验室安全管理漏点、断点和盲点,建立“事事有人管、时时有人管、处处有人管”的实验室安全责任管理体系。
三、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长抓不懈;坚持单位主管、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
四、工作责任
(一)落实医学实验教学中心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成立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医学系党总支书记、医学系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医学系党总支副书记、医学系分管实验室副主任担任,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各实验室管理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兼职安全员。医学系主要负责人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对职责范围内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负责。主要负责统筹医学系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监督、指导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监管对象清单,健全场景化、清单化标识监管机制。
(二)落实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安全主体责任
医学系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构建并完善党政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和实验室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统一高效、运作协调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体系。将实验室列入监管对象清单,对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实施场景化、清单化标识管理机制。注重完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将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责任层层落实到各个工作岗位,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要做到职责明晰、责任明确。
(三)落实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制
医学系实验室实行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明确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考核标准,确保岗位责任全覆盖、无遗漏、能考核、可追溯,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全员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出现实验室安全事故,逐级追究有关人员工作责任。
1.实验室管理人员追究直接责任
2.实验室主任追究具体管理责任
3.分管实验室工作领导追究管理责任
4.党政领导追究主体责任
(四)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及各类教学场所实行例行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实验室四级安全检查工作机制。实验室管理人员为岗位安全责任人,每日检查本岗位安全隐患不少于1次;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每周检查实验室安全隐患不少于1次;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月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少于1次;医学系主要领导每月检查实验室安全隐患不少于1次。按照四级检查工作机制,形成周周有检查、月月有通报、季度有专项、学期有总结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2.对实验室、实训场所,安全领导小组每周检查安全隐患不少于1次,任课教师负责所带班级安全隐患监测。
上述各级检查人员对安全检查及巡查工作形成记录,建立风险隐患整改台账,有效防范并消除安全隐患,如有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五)实施场景化、清单化、全链条监管机制
实验室作为人员密集场所,医学系在安全管理上做好以下场景化监管工作:
建立自上而下的监管实验室对象清单,并在本级系统网站显著位置公示监管的对象清单。对所监管的实验室实施分级、分类和分场景网格化管理,全范围织密网格,消除监管盲区。
医学系对所管理的实验室实行实名制监管,制作包含“管理责任人、实验室风险等级、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管理员、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为主要内容的“实验室安全信息牌”,并在场景醒目位置进行标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建立自上而下的领导机制、监管机制、工作机制,形成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实验室主任和管理人员直接负责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制。
(二)强化基础保障
实验室作为管理科室要切实履行对医学系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监管责任,完善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
(三)突出预防机制
坚持预防为主,健全实验室管理机构职责清单、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和考核通报机制,完善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实验室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将安全教育纳入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准入考核内容。加强实验室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健全安全管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完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开展实验室应急避难演练,做到“风险清、责任明、预警早、响应快、物资足、队伍强、巡查实、信息畅"。
(四)健全督导考核
医学系领导班子要将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实施场景化、清单化、全链条监管机制落实情况,作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考核中成绩优秀的部门或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人员在落实实验室安全工作责任中履责不到位,或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或社会不良影响的部门,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清单
为了保证实验室的正常有效运转和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职责,落实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成立医学系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
(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长:辛锐 刘文慧
副组长:刘海清 郭进
组 员:高娃 王艳 刘利 王强 吴群 各实验室管理员
实验室安全员:田金霞 王亭富
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医学系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如督导实验室安全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组织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订;协调各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定期进行评估以及人员培训工作等。
(二)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安全责任
1.为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实验教学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制定、完善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
3.指导或督促做好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督促解决实验安全的重要事宜。
5.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2次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专题研究相关领域实验室安全工作,听取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6.每学期开学初、放假前对实验室开展安全大检查,全年对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不少于4次。
7.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清单,体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制。医学系党政领导与实验室主任、各教研室主任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实验室主任与各实验室管理人员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教研室主任与教师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三)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安全责任
1.负责组长交办的安全方面的所有事宜。
2.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对实验中心所有实验室进行安全大检查。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进行不定期检查。
3.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学安全检查。
4.负责监督实验中心易燃、易爆和易制毒等物品的购买及收发,并对实验过程中使用的危险品进行监督。
5.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检查、考核、巡查、整改等工作。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每季度组织分析实验室安全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问题。
6.把实验室安全工作纳入业务领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加强和支持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四)医学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安全责任
1.负责制定和完善实验室安全制度和管理规范。
2.负责实验室安全培训和教育。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含新生的实验室安全教育),确保进入实验室的师生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3.负责实验室安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设备和器材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4.负责全部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出现事故及时处理和上报。
5.负责实验室安全督导,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五)医学实验教学中心管理员安全责任
1.负责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辅助实验室主任建立和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实验室各房间安全设施和安全标识的建设和管理。
3.负责各实验室的教学、训练所用的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上报维修。
4.负责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教师和学生的安全素质。
5.加强实验室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每月至少对实验室进行2次安全隐患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或整改。
(六)医学实验教学中心教师及学生
1.进入实验室内上课的老师和学生必须经过实验室安全培训,签署实验室安全承诺书,遵守实验室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实验教师要对上课期间的实验器材和实验过程进行管理,严格按实验规程操作,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要加强实验过程中水、火、电、气、仪器、设备、工具的监管,尤其是危险实验药品的管理,防止发生意外。
3.实验教师使用实验药品,保证危险药品不流向学生,不流向社会。如果药品流出发生意外和安全危害,实验教师负主要责任。
4.上实验课时必须按规定指导学生操作,把实验中可能出现不安全的因素告知学生,没有告知的实验教师负全部责任,告知了学生没有遵守的学生负主要责任。
5.上实验课学生做实验时,实验指导教师不得离岗,离岗后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实验指导教师负主要责任。
6.实验课时使用到的危险药品,必须向学生强调,不要用手拿、用鼻闻,没有强调的发生意外,由实验教师负主要责任。在实验室内上课的老师和学生必须熟悉所使用的教学仪器设备,并严格遵守使用要求,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7.在实验室内上课的老师和学生应该掌握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知道应急电话,发现安全隐患或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8.在实验室内上课的老师要提醒学生不准在实验室内吸烟,不准带食物进入实验室,在课后及时清理垃圾、关掉电源、
关好门窗。
9.在实验室内上课的老师和学生,要配合实验室各级安全责任人做好实验室日常安全工作,监督和排查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10.安全事故应急措施: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学生一旦发生意外,实验教师不能不管学生,责任人应立刻协同有关部门送往医院,同时通知辅导员及中心有关领导。责任人要在医院陪同,不得随意离开。学生发生意外后,更不允许责任人把学生交给医院和通知辅导员后,就完事大吉。
11.如事态严重,应在第一时间上报学院。不论大小事故,凡隐瞒不报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七)安全员
1.负责检查和监督在实验期间是否有违反实验室安全的行为并指出和更正,随时发现和处理实验室的安全隐患。
2.要经常检查实验室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防范措施,实验室内所有仪器设备都要有固定存放位置,仪器设备的借用、归还都要有记录。
3.实验课程结束后,安全员必须认真检查电源和门窗是否关闭。
4.配合实验室各责任人做好安全检查工作。
5.负责处理本实验室安全事故,并切实做好记录,对重
大安全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并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