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概 况 >> 规章制度 >> 正文
规章制度

河套学院图书馆维护知识产权制度

河套学院图书馆是学术性服务机构,其主要任务是为学院师生提供丰富、便捷的文献信息资源,满足教学科研的需求。为了保护各类文献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学院的声誉,也为了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规定如下:

1.学院各部门和个人要高度重视并自觉学习、遵守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2.图书馆向读者提供的文献信息资源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包括正式购置的和自建的各类文献资料(印刷型、电子型、网络型),用户在借阅使用资源时不得有侵权行为。

3.图书馆网站发布的数据资源属于本馆自建或与他人合作开发的,本馆拥有全部知识产权,未经正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仿造网站内容。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均构成侵权,图书馆将代表河套学院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用户出于学习目的,对馆藏图书、期刊等文献进行复制时,单册文献复制量不应超过单册篇幅的三分之一,图书馆不支持超过此数量的文献复制活动。

5.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通过自设代理服务器,为校外人员访问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提供条件。

6.对于图书馆购买的,仅限于校园网用户使用的电子资源,不得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进行下载、浏览、检索全文数据库等操作,不得利用工具在线自动检索索引或获取任何内容,不得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牟利活动,由此产生的侵权后果自负。

7.如有上述或更严重的违规行为,将停止违规用户使用图书馆电子资源和其它资源的权利,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上一条:河套学院图书馆安全保卫制度
下一条:河套学院图书馆馆员工作守则及文明服务规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