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书画、剪纸、摄影展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热情讴歌自治区成立7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蒙古的生动实践,积极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继承和发扬“蒙古马”精神,努力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火热实践中建功立业,同时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和提高青年学生艺术修养,拓展学生综合素质,展现师生良好的精神风貌,我院将举办校园书法、绘画、剪纸、摄影、艺术设计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献礼七十载·不忘初心跟党走
二、组织单位
主办:团委学生处
承办:艺术系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17日——6月初
1.作品征集时间:6月1日前
2.作品评选: 6月1日-6月7日
3.展出时间:6月10日
四、活动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
五、作品内容
围绕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用书画、摄影、剪纸、手工等作品表述内蒙古自治区七十年来发生的巨大改变,回顾内蒙古的发展历史,描述生活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建设美好家园的历程;展示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发生的新变化,表达新时代大学生对于草原的热爱,和永远跟党走的信念。
六、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
1.利用海报、横幅、专题广播及“微河大”微信平台等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宣传。
2.各教学单位团总支、学生会进行宣传动员,宣传到班到人。
(二)作品征集、评选
1.6月1日前,每类作品各推荐上报5-10幅,各教学单位将推荐作品统一交至艺术系团学工作办公室(地点:南校区7号教学楼304),另附作者所属教学单位、班级、作者姓名及作品简要介绍(100字以内word文档,请不要写在作品纸上,以防破坏作品的完整性,组织方将统一制作作品标签)。
2.艺术系团学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专业老师对各教学单位推荐作品进行评选。
(三)作品展出
1.筛选优秀作品现场展出。
2.优秀作品将拍摄成照片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展览。
3.参赛作者交流创作体会。
(四)总结表彰
1.个人奖
书法、绘画、摄影、剪纸、艺术设计等各类作品均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2.优秀组织奖
根据各教学单位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和比赛情况综合评定。
(以上各奖项将根据实际情况颁发证书及奖品等)
七、作品要求
书法、绘画、摄影、剪纸(手工)、艺术设计等各类作品,均以“和谐中国·青春校园”为主题,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创新意识强,贴近生活。作品要体现当代大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精神,展现祖国建设和当代大学生活中的人和事,呈现亮丽河套和美丽校园,也可展现班级文化和班级个性,主题鲜明,具有青春活力。
(一)绘画类
1.纸张规格不限。
2.国画、油画、素描、水彩、版画等均可。
(二)书法类
1.古诗词及中外名篇、警句格言、现代诗及自作诗词均可。
2.作品规格:传统软笔书法,四尺宣纸对开以上,八尺整纸以内。现代硬笔书法,A4纸为宜。软笔、硬笔书法体不限,草书、篆书另附释文,正书作品附内容出处。
(三)摄影类
1.参赛作品规格一律7英寸(手机摄影作品5英寸),不装裱,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8幅。所有参赛作品如无特殊原因均不退还,请自留底片。
2.作品需附相关说明(含拍摄时间、地点和表达意义,要求100字以内),同时注明教学单位、班级、姓名及联系方式等。
3.作品要求思想健康,积极向上,主题鲜明,表现力强,内容不限。作品必须为本人创作,不得抄袭或借用他人之作。
(四)剪纸、手工等其他作品
原则上不限制尺寸大小,但要便于展出和观赏。
(五)艺术设计类
1.尺寸规格:A4,高清打印输出。
2.图案、海报、标志、插画、漫画等视觉艺术设计均可。
附件:河套学院第二届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书画摄影展作品汇总表
团委学生处、艺术系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