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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爱我亮丽内蒙古·争做‘六有’好青年”庆祝自治区成立

关于举办“爱我亮丽内蒙古·争做‘六有’好青年”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朗诵大赛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热情讴歌自治区成立7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蒙古的生动实践,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继承和发扬“蒙古马”精神,努力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火热实践中建功立业,我院决定举办“爱我亮丽内蒙古·争做‘六有’好青年”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朗诵大赛。现将比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爱我亮丽内蒙古·争做‘六有’好青年”

二、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每位选手参与作品不多于两个,每件作品的参赛人数不得超过7人。

三、参赛内容

用语言传承民族的文化血脉,用声音表达民族的精神气质。本次比赛正值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七十周年,倡导大学生用自己的语言表述内蒙古自治区七十年来发生的巨大改变,回顾内蒙古的发展历史,描述生活在这里的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建设美好家园的历程;展示改革开放以来,自治区发生的新变化,表达新时代大学生对于草原的热爱和向往。

倡导大学生诵读内蒙古的发展史,就是倡导青年学子向草原深厚悠久的文化致敬、向为内蒙古发展而不懈奋斗的人民致敬,也是倡导大学生用真挚的语言、动听的声音传诵经典、记录历史、纪念辉煌、展现风采,在声音的传递中感悟草原独特的美,在对草原的咏诵中吸收养分,把自身的成长主动融入到自治区的发展建设当中,将祖国北部边疆的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

四、比赛时间

2017年5月中旬各教学单位进行初赛选拔,5月底至六月初举行校级决赛。

五、奖项设置

个人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优秀指导老师奖,优秀组织奖。

六、其他事项

1.各教学单位先进行初赛选拨,推送优秀选手1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参加校级决赛。

2.校级决赛前3名将被推送参加自治区比赛。

3.请务必于5月18日之前上报选手报名表。

附件:“爱我亮丽内蒙古·争做‘六有’好青年”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朗诵大赛报名表

河套学院团委学生处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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